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首页 > 互动交流 > 玄武12345
    咨询内容
    编 号: DH2009192095
    受理日期: 2020-09-19
    内 容:

    玄武区丹凤街居安里25号小区,此处充电桩原先充电2元8个小时,现在4.5元8个小时,要求投诉涨价不合理。

    回复内容
    办结日期: 2020-09-21
    处理部门: 玄武区发改局
    回复内容:

    关于您反映的充电桩收费问题,现把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充电收费不在江苏省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企业自主确定,同时,要做好明码标价。如果小区业主对收费标准有异议,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会同物业服务企业,与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协商;或者向同意批准设置充电设施的单位反映、协商。如发现充电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12315进行投诉。

    玄武区人民政府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