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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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编 号: DH2006303971
    受理日期: 2020-06-30
    内 容:

    玄武区梅园新村街道玄武大道699-22号江苏软件园赛特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6月29号单位通知部分员工待岗,说会发生活保障,但是此前没有通知,项目都在正常运行,要求劳动维权。

    回复内容
    办结日期: 2020-06-30
    处理部门: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内容:

    经我局与单位核实情况后并告知电话您:依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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