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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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9-26 09:59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科室名称科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文电、新闻宣传、安全保密、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机关活动创建、会务保障、接待等行政事务;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起草机关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文件;负责编制财务年度收支计划、财务核算、报销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和检查考核;负责档案管理、玄武年鉴编纂;负责党建、统战、群团、老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
    法规科牵头协调全委政策法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承担相关行政诉讼、行政指导等工作;协调指导相关科室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承担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权力清单等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业务科室依照各自职责公开相关信息;负责行政执法证的管理和申报,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工作;负责“12345”政务热线和信访平台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受理、办理、答复、反馈。
    综合经济科(统计科)组织拟订并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负责年度市、区目标的分解,汇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标执行情况;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并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全区经济指标的预测、预警和分析研究,提出经济安全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组织制定、分解、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指导各街道、部门开展二级考核等工作。
    投资科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管理;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运行情况,拟订固定资产投资调控目标、任务计划;统筹各领域重大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布局;编制全区政府投资计划,按照权限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转报、监督管理工作,按权限核准、备案及审核转报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区重大项目布局规划,编制下达区级重大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监测分析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协调推进全区重大项目;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储备制度;指导协调推进项目建设管理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负责协调和推进重大基础产业项目;对重大项目年度推进工作进行考核奖惩提出建议;承担项目推进行业领域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产业发展科

    综合分析和协调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发展方向,组织拟订和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区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提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和领域,推进未来产业培育和发展工作;组织推动实施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和新兴产业关键技术、成套设备研制开发和产业化示范工程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负责组织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与管理;负责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政策扶持工作,负责审核、转报专项政策适用的高技术产业项目和自主创新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双创“基地建设,承担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工作;承担主导产业推进行业领域的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落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有关项目工作;负责推进落实”一带一路”相关工作。

    服务业科

    协调实施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服务业各主要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快推进服务业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组织实施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推动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建设;下达服务业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服务业项目引导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管理,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市服务业资金;落实全市枢纽经济发展工作推进相关要求。

    工业经济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工业和信息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监测网络,分析工业和信息化运行态势;负责实施服务型制造、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政策;负责统筹协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培育发展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集聚区)工作,推动落实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统筹推进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负责推动落实市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及规上工业企业安全等工作。

    软件与信息发展科负责全区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培育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集群,牵头举办相关专场活动,全面提升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负责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制订并实施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数字经济重点产业数据,推进全区数字产业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深化信息技术应用,推进“智改数转网联",指导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和应用,培育企业打造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推动企业将数据向云端迁移;负责征集全区生物医药产业相关案例和项目,推动全区食品、纺织等消费品工业发展;负责无线电管理综合协调,开展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管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新兴产业科负责组织落实打造人工智能产业地标行动计划;负责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制定并实施电子信息、物联网、新一代网络和通信设备等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组织并实施全区创新产品认定及产业化等工作;负责推进电子信息、新型电力(智能电网)、新一代人工智能、第三代半导体、类脑智能、元宇宙等领域产业发展;负责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和技术成果转化;负责全社会节能的综合协调;负责指导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并实施产业发展规划等工作。
    金融发展科

    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承担区金融产业发展规划,负责驻区金融机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重大项目、科技创新和民营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科创金融、普惠金融等;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发展,引导培育、协调服务区内企业挂牌、上市、重组,推动企业多渠道多形式直接融资;参与管理政府投资基金、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代偿基金等政策性资金;牵头金融产业招商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培育新兴金融业态。

    金融监管与稳定科执行相关监管制度和监管规则,依照权限负责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含融资再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以及从事经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可开展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含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具有金融属性但不属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的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开展非现场监测、风险分析,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现场调查,提出个案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对非法金融活动开展现场调查,提出风险监控处置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属地处置地方金融突发事件、重大事件,落实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及非法金融业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协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做好大型企业债务风险预警、重大金融风险防控及处置工作;协同做好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相关工作;协同配合上级金融管理部门健全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和早期干预机制、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等。
    规划调研科负责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研究和编制、考评工作;研究提出全区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重大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和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衔接各类专项规划;负责对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思路、政策和措施进一步研究和细化;负责组织开展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调研课题;围绕委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等开展综合调研,形成调研成果,为领导决策服务。
    营商环境科(体制改革和信用管理科)负责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经济体制有关专项改革方案;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负责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信用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组织开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信用信息收集和应用;完善行业信用监管机制;拓展信用惠企便民应用场景;依申请开展信用查询;开展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加强信用文化教育宣传;推动政务诚信建设。统筹协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推动落实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创新转型升级,营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社会氛围。负责制定分解全区对口支援、对口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计划,督促各责任单位推进落实。
    社会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区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组织实施社会发展年度评估和形势分析;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相关改革问题,指导社会事业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市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及政策;负责审核 转报社会事业项目;负责民生实事、富民增收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落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战略问题;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验收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组织拟订、分解、检查工作。
    融合发展科

    牵头汇总全区军民融合发展总体需求,推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等相关工作,承担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认定工作;推动落实南京市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大战略的相关工作;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各类规划、要点的编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问题建议;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各类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监管、验收工作,指导军民融合产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融通的项目盘活利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轮换、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推进经济动员、装备动员,组织开展动员潜力调查,参与国防动员演练。

    价格监测与管理科

    负责价格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价格监测相关公共信息;组织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参与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工作;拟订管理权限内教育、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的收费标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收费管理工作;根据市相关要求,动态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依法对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民生商品实施价格备案或者提出价格干预措施;负责定价成本监审和省市下达的成本调查任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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