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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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9-23 10:45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应急管理局 字体:[ ]
    单位名南京市玄武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二)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编制全区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区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五)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六)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区级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培育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八)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承担区减灾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科学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和市级下拨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九)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相关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区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孔祥盛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
    邮政编码210000
    联系电话025-83682209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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