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的建设。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政治功能,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参与辖区内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促进地区有机更新。负责采集企业信息、服务驻区企业、优化投资环境、促进项目发展等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做好各类调查统计工作,整合区域资源,搭建服务平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贯彻落实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科技教育、文化体育、退役军人等领域相关政策法规,构建高效便民审批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强社区建设,指导和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建设,促进社区服务转型升级。 (四)实施综合管理。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市容卫生、房产物业、水务管理、园林绿化、市政人防等城市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文物保护、生态环境等领域监管工作;承担辖区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责,推动辖区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平安建设。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的属地责任,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动员辖区内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有效维护治安稳定与社会和谐。 (六)统一指挥调度。依托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负责辖区内城市运营和社会治理指挥调度工作,实现层级间、部门间的协作联动,落实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提升基层治理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七)综合行政执法。依法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统筹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协调、协同监管机制。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