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强化城市基层党组织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二)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整合区域资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发展;服务保障重点产业、重大项目等,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辖区内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完善政务服务流程,构建高效便民审批服务体系,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推动民生实事落地落实,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四)实施综合管理。依法行使各项行政管理职能。 (五)推进平安建设。组织实施辖区内平安建设工作,完善基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动员辖区内人民群众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有效维护治安稳定与社会和谐。 (六)开展综合执法。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工作。 (七)强化数字治理。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