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6-53324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8-28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产业;人工智能;骨干企业;玄武区;服务;研发;政策;服务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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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玄武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印发,现对文件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文件精神,立足玄武区产业基础与发展实际,进一步做大做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构建“人才+科技+资本”融合的产业生态,研究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支持对象
高端人才猎聘、职业技能培训、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等人力资源企业、项目及平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行业协(学)会等产业平台载体。
三、主要内容
(一)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支持园区引进、培育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着力打造产业高端集聚平台和创新发展集群。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争创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支持优质企业培育
实施创新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计划,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新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对产业链辐射带动能力强的优质机构,根据发展支出情况给予一定支持。
(三)推动“数字人社”工程
推动“数字人社”工程建设,筹建玄武区人力资源数据市场,整合人力资源公共数据,实现数据互通共享。通过数据支撑,优化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实现精准化服务、智能化监管、科学化决策、生态化发展,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效能。
(四)推进“人工智能+人力资源服务”应用
鼓励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细分领域开展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或模式创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研发或引进人工智能相关产品与解决方案,对在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及人才培育方面成效突出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五)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
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愿发起,联合制造业企业、高校、科创平台共建创新联合体、两业融合创新平台;鼓励各方通过共建重点实验室、研究院、工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学研基地等载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与共性技术研发,攻克产业“卡脖子”技术难题,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六)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融资渠道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并按照市场化原则提高贷款额度和给予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不超过1%给予贷款贴息。
(七)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
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企业培养力度,着力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思维、战略眼光和开拓精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复合型高层次人才。鼓励机构申请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高管、技术骨干等团队核心成员,优先协调解决落户、职称评定、租房等需求。
四、注意事项
本政策由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徐庄高新区等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各街道、徐庄高新区负责政策执行;本政策配套实施细则,按照细则具体执行,与省、市、区其他政策重复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政策试行期一年,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内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关联阅读:
1.
关于印发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2.
《玄武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图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