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6997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9-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 号: | 玄政规〔2025〕7号 | 关 键 词: | 联合;人工智能;玄武区;奖励;公共服务平台;企事业单位;产业发展;科研院所;模型产业;政策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玄武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0日
玄武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决策部署,抢抓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历史机遇,进一步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坚持将构建自主可控的大模型生态体系作为战略导向,着力推动大模型前沿技术创新应用与先进工具链的系统化集成,面向软件产业、先进制造业、金融科技业态等关键领域,全面提供涵盖全链条、多维度的软件智能化赋能服务,全力打造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标杆案例,为区域数字经济发展注入强劲动能。重点扶持与积极培育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承担该平台运营和产业生态体系构建的主体,经联合评审后给予奖励。
二、提升算力赋能产业水平
全区每年面向企业投放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的“算力券”,经联合评审后,按照单个项目算力资源总费用的50%,年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支持。
三、加快发展行业专用模型
对通过国家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备案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企事业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区级奖励。
四、打造高质量行业数据集和特色应用场景
鼓励构建高质量自然语言、多模态等行业数据集和语料库,支持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数据集通过江苏数据交易所挂牌,对于成功交易的,按数据规模给予每款最高不超过5万元开发奖励,同一主体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在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重点围绕工业制造、对外贸易、跨境电商、金融、文旅、物流等领域建设一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并在公共服务平台投入应用,经联合评审后给予联合实验室奖励。
五、支持重点企业招引培育
瞄准国际国内大模型领军企业开展专项招商,支持符合市级总部企业标准的大模型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产业政策,并围绕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开展精准招商,推动大模型产业生态加速集聚。
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大模型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等研究机构,围绕芯片、核心算法、开源框架、操作系统及其他基础软件、智能传感器等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开展攻关。
七、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支持大模型企业申报市级独角兽、培育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企业,对新入选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加强大模型领域企业的跟踪辅导,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并购等资本运作方式做大做强。重点支持大模型企业参与各类场景应用建设,助力企业拓展市场。
八、强化专业人才供给
深入实施省、市人才政策,加快引进大模型顶尖人才,鼓励企业加大大模型领域院士、国际国内知名奖项获得者、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招引力度,给予人才及其团队研发补助,优化资源配套、生活保障。支持区内高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建设大模型产教融合基地、人才实训基地。
九、鼓励行业交流合作
支持企事业单位举办包括行业峰会、论坛、沙龙、创新创业大赛、人才培训等大模型领域重要交流合作活动。对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大模型合作交流活动,按活动规格和规模给予相应支持,并协助提供举办场地。鼓励大模型领域学会、协会等行业组织在本区发挥积极作用。
十、加大产业基金和专项贷款支持力度
联合省市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组建大模型产业专项基金,引导各类资本投向大模型企业。充分发挥银行大模型科创贷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大模型产业项目、关键核心技术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联合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大模型产业专项贷款。加大大型模型重点企业服务力度,精准保障企业发展需求。
十一、附则
1. 本政策所指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平台等均指在玄武区注册、运营的相关主体。
2. 本政策所述联合评审,指申报单位提供相应资料后,由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数据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评审小组,并根据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申报单位、平台、模型、数据集、应用场景,围绕建设成效、示范引领作用、财务规范等方面进行联合评审。申报单位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对已经认定的,撤销政策支持、追回奖励资金,公开通报并建议其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参与联合评审的人员与申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申报单位应当主动申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者技术秘密,参与联合评审的部门、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保守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员,取消其联合评审资格,并提请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本政策执行期间,与省、市、区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本政策自2025年10月12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关联阅读:1.《玄武区关于促进大模型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