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2631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 ||
文 号: | 玄政规〔2025〕5号 | 关 键 词: | 跨境电商;产业园;园区;政策;产业发展;运营主体;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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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决策部署, 推动关键政策落地,激发外贸增长新动能,营造玄武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良好生态,加快推进跨境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发展
鼓励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对本年度获评省级、市级跨境电商示范园的园区运营主体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支持产业园引进、培育优质跨境电商企业,支持传统外贸企业和境内电商企业在产业园实现数字化转型、拓展跨境业务,根据运营绩效开展综合评估,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产业园积极服务国家、省、市重大战略,承接省级及以上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跨境电商服务型平台企业发展
为有跨境电商实绩的企业提供交易、报关、仓储、物流、支付等专业配套服务的平台服务型企业,根据运营绩效开展综合评估,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跨境电商自主品牌建设
对有跨境电商实绩的企业,本年度成功注册境外商标、申请境外专利、取得国际认证、在境外知识产权维权等行为的,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通过独立站、第三方平台、机构等投放广告,并取得较好效果的,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本年度获得省级及以上跨境电商出口知名品牌的企业,分级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四、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拓海外市场
支持企业举办有影响力的境内外跨境电商展会活动,对组展方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跨境电商专业展会活动(跨境电商专区),对参展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五、推动海外仓共建共享
鼓励企业自建海外仓,对运营一年以上且取得较好业绩的自建海外仓,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支持企业对接公共海外仓,对使用公共海外仓实现较好业绩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六、支持跨境电商产业人才培育
对本年度有效培养输出跨境电商专业人才、成功就职我区其他跨境电商平台或企业且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才基地或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对参加跨境电商专业培训服务的企业,根据运营绩效开展综合评估,分级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七、强化金融和保险服务
鼓励银行合作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发跨境业务资金结算金融产品,最大限度惠及跨境电商企业。对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出口退运保险、知识产权侵权责任保险及商业综合保险的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八、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碳足迹认证
鼓励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碳足迹核查,对本年度取得碳足迹核查证书或报告的企业,给予一定支持,最高不超过5万元。
九、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进行通关便利化认证
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开展AEO等国际贸易便利化认证,提升通关效率,对本年度新申请并通过海关AEO高级认证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十、 附则
1. 徐庄高新区(核心区)参照本政策执行,资金来源由园区管委会自筹。
2. 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 ”执行。
3. 本政策所指的产业园、园区、企业、基地等均指在玄武区依法经营的相关主体。
4.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二年,有效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原《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玄政规〔2024〕3号)同时废止。
5. 本政策解释权归南京市玄武区商务局、玄武区财政局,相关细则由玄武区商务局负责出台并实施。
关联阅读:1.《玄武区关于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