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259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品牌;资金;消费市场;首发;玄武区;政策;品牌经济;专业机构;总部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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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政策解读
《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着重聚焦首发经济、夜间经济、品牌经济和贸易型总部企业四个维度、七个方面进行政策制定,以持续推动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动能。
在首发经济方面,按照“用足用好市级资金、个性制定玄武政策”的思路,拟定了第一条至第三条政策,其中,在支持首店品牌集聚、首发首秀政策中,主要是鼓励玄武企业争取市级资金,最高可有200万元资金支持,在指数发布、榜单发布、构建首发经济专业服务生态等政策方面,《消费政策》拓展了市级政策的资金支持范围,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有行业引领性的活动主体和机构主体每年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在夜间经济方面,鼓励市场主体引入高品质夜间经济项目,培育夜间消费新场景,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商业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文博场馆等单位,开展夜间经济特色活动,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活动主办方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在品牌经济方面,着重在新消费品牌孵化、品牌连锁型商业发展两个领域给予支持,其中,为新消费品牌提供形象展示、销售空间、运营指导、金融资本等服务的商业载体,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品牌连锁型商业新设门店,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品牌连锁型商业总部落地玄武区,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在贸易型总部企业方面,鼓励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消费功能的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落地玄武区。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关联阅读:1.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