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2589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 ||
文 号: | 玄政规〔2025〕3号 | 关 键 词: | 品牌;专业机构;消费市场;资金;消费;首发;评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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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4日
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消费促进一揽子文件精神,根据《江苏省繁荣夜经济激发消费活力若干措施》、《南京市关于促进首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消费促进工作,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中心区,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品牌首店集聚。鼓励市场主体在玄武区范围内开设高能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对经营状况较好、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商业载体引入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按每个品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档给予商业载体资金支持,单个商业载体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开展首发首秀活动。鼓励国内外知名商业品牌在玄武区举办首秀首展活动,对取得较好成效的,给予品牌主体最高不超过4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开展具有行业标杆性和市场引领性的指数发布、榜单发布和行业活动,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活动主体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构建首发经济专业服务生态。支持专业机构在玄武区开展全国首创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全球传播推介、行业高峰论坛等,对取得较好成效的,给予机构主体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加强首发经济宣传推广,对在玄武区举办的具有行业标杆性和市场引领性的首发、首秀、首展、首店等给予宣传推介支持,提升首发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
四、支持夜间经济发展。鼓励市场主体引入高品质夜间经济项目,培育夜间消费新场景,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商业综合体、历史文化街区、文博场馆等单位,开展夜间经济特色活动,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活动主办方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
五、支持新消费品牌孵化。鼓励商业载体与专业机构合作,为新消费品牌提供形象展示、销售空间、运营指导、金融资本等服务,打造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培育多业态融合创新品牌,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新创品牌最高不超过5万元资金支持。
六、支持品牌连锁型商业发展。支持品牌连锁型商业新设门店,经专业机构评估,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鼓励品牌连锁型商业总部落地玄武区,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七、支持贸易型总部企业发展。鼓励具有采购、分拨、营销、结算、物流等消费功能的全球总部、区域总部、功能型总部落地玄武区。对全区消费市场有实际贡献的,经专业机构综合评估,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金支持。
八、附则
1.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1年,期间由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2. 试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变化,以国家政策为准。
3. 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
4. 徐庄高新区(核心区)参照本政策执行,资金来源由园区管委会自筹。
关联阅读:1.《玄武区关于促进区域消费发展的支持政策》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