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9875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民办学校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4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4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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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民办幼儿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江苏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南京市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监管函[2024]3号)等文件精神,玄武区教育局组织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托幼办、安全科、玄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计装科等相关科室成立联合检查组,自2024年4月30日-6月3日对11家民办幼儿园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督导评估。现将评估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经集体评估、考核,认定南京玄武樱花幼儿园等11家幼儿园为合格单位,南京玄武月苑幼儿园、南京玄武东方城幼儿园终止办学。
希望各民办幼儿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律,依法诚信办学,狠抓内涵建设,促进玄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附件: 2024年玄武区民办幼儿园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
玄武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朱振芸
审核: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