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内容 |
| 编 号: | AP240913001191 |
| 受理日期: | 2024-09-13 |
| 内 容: | 市民表示2011年11月退伍,回来后自主就业,从2011年12月至2015年12月,中间断断续续交的社保,现在想把中间的社保补齐,希望有关部门能告诉我如何办理。 |
| 回复内容 |
| 办结日期: | 2024-09-14 |
| 处理部门: | 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 回复内容: | 您好,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于2024-09-14 14:07:28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反映社保补缴的问题,经玄武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现回复如下:我局业务科室工作人员跟您解释了社保补缴的相关政策及需提供有关材料,到您安置地栖霞区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