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
编 号: | AP240712001295 |
受理日期: | 2024-07-13 |
内 容: | 市民7月7日在罗森中央路店购买的牛奶,未过期出现变质的情况,按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
回复内容 |
办结日期: | 2024-07-15 |
处理部门: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回复内容: | 您好,2024年7月15日14点05分我局电话联系您告知: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调解,未于商家店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光明优倍”牛奶;经调解,商家拒绝1000元赔偿诉求,但同意更换货品。您表示知悉。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