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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内容
    编 号: AP240605000529
    受理日期: 2024-06-05
    内 容:

    我们按照网上流程上传关于生育登记所有材料后,被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告知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而退回。第一、复婚了谁还会留着离婚协议?我到哪里找离婚协议去?第二、我们让该工作人员提供“生育登记必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也没有提供。第三、电子证件获取在我们第一次网上填写的时候是自动获取的,审核退回后就变成无法获取了!本来生育登记就是便民服务,非要因为没有离婚协议就卡这个事,还便民了吗?


    回复内容
    办结日期: 2024-06-06
    处理部门: 玄武区新街口街道
    回复内容:

    您好,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于2024-06-05 16:18:10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反映生育准生予以通过的问题,经新街口街道调查核实,答复如下:新街口街道大石桥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情况,经社区协调沟通,已联系您问明情况,生育登记问题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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