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内容 |
| 编 号: | AP240605000529 |
| 受理日期: | 2024-06-05 |
| 内 容: | 我们按照网上流程上传关于生育登记所有材料后,被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告知缺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而退回。第一、复婚了谁还会留着离婚协议?我到哪里找离婚协议去?第二、我们让该工作人员提供“生育登记必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的相关规定”,也没有提供。第三、电子证件获取在我们第一次网上填写的时候是自动获取的,审核退回后就变成无法获取了!本来生育登记就是便民服务,非要因为没有离婚协议就卡这个事,还便民了吗? |
| 回复内容 |
| 办结日期: | 2024-06-06 |
| 处理部门: | 玄武区新街口街道 |
| 回复内容: | 您好,新街口街道工作人员于2024-06-05 16:18:10通过电话方式联系您。关于您反映生育准生予以通过的问题,经新街口街道调查核实,答复如下:新街口街道大石桥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情况,经社区协调沟通,已联系您问明情况,生育登记问题得到解决,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