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证便民,按照省、市关于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部署,现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将工作目录、援助指南、告知书、承诺书进行公示。
附件1: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目录
附件2:申请法律援助指南
附件3:法律援助申请告知书(适用于告知承诺制)
附件4:法律援助申请人承诺书
编辑:程艳红
审核:王坚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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