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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教育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18 10:31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 字体:[ ]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办理指南

    序号

    内容

    1

    适龄儿童少年因故要延缓、免于或中断义务教育学业批准

    1

    需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八条、《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苏教规20141号)

    区教育局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结合适龄儿童身体状况,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后,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身体状况证明

    2

    休学

    到国(境)外就读须办理休学

    1

    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违法犯罪经人民法院判决需服刑的办理休学

    1

    提供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因伤病学生办理休学

    1

    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医院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3

    复学

    因伤病学生休学期满要求复学

    1

    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康复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医院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因服刑、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期满要求复学

    1

    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2

    医院有关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医院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国(境)外就读须办理复学

    1

    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公安部门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4

    学籍注册

    1

    户籍证明、居住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2

    转学申请及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3

    综合素质发展报告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学校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5

    学籍注销

    1

    死亡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2

    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失踪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3

    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关证明。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

    就读学校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公安机关

    现场核验并提供复印件

    6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1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举办者为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3

    办学出资的验资报告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会计事务所

    现场核验

    4

    资金用于教学教育的公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证处

    现场核验

    5

    聘用校长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教育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6

    拟聘用财务人员从业证、身份证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

    玄武区教育局

    财政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7

    办学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书,房屋安全合格证书、消防验收证明

    《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房产局

    建设局

    协议双方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7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办学许可

    1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举办者为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3

    办学出资的验资报告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会计事务所

    现场核验

    4

    资金用于教学教育的公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证处

    现场核验

    5

    聘用校长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教育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6

    拟聘用财务人员从业证、身份证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

    玄武区教育局

    财政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7

    办学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书,房屋安全合格证书、消防验收证明

    《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房产局

    建设局

    协议双方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8

    民办幼儿园办学许可

    1

    举办者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民政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举办者为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三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3

    办学出资的验资报告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会计事务所

    现场核验

    4

    资金用于教学教育的公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公证处

    现场核验

    5

    聘用校长和教师的教师资格证书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教育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6

    拟聘用财务人员从业证、身份证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五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

    玄武区教育局

    财政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7

    办学场地证明。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书,房屋安全合格证书、消防验收证明

    《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南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办法》第六条等

    玄武区教育局

    房产局

    建设局

    协议双方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9

    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1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玄武区教育局

    公安局

    现场核验

    2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玄武区教育局

    学校

    现场核验

    3

    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玄武区教育局

    二甲以上医院

    现场核验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玄武区教育局

    语言文字中心

    现场核验

    5

    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玄武区教育局

    所在单位或乡、街道以上单位

    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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