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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10 15:20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公布日期:2020年6月9日

    举报投诉电话:025-83682867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办理指南

    序号

    内容

    1

    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的给付

    1

    三属”证书原件,“三属”身份材料证明材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

    第十六条

    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证机关、档案管理单位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3

    收入状况的证明

    社保机构、工作单位、病故人员生前单位

    现场核验、收取

    4

    个人档案(服役经历)、退伍证和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等

    档案管理单位、退役前部队、社保机构

    现场核验、收取

    2

    退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死亡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

    1

    死亡证明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或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生前相关病历、病危抢救材料或尸检报告

    就治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3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金给付

    1

    本人书面申请

    1.《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五十三条

    退役军人事务局


    现场核验、收取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2

    承诺书


    现场核验、收取

    3

    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

    档案管理单位

    现场核验、收取

    4

    军队医院证明

    退役前部队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5

    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就诊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6

    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生活状况证明

    户籍所在社区

    现场核验、收取

    7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社保机构

    现场核验、收取

    4

    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死亡证明。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安机关或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5

    退役的残疾军人病故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死亡证明。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或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6

    领取定期补助的参战参试退役人员丧葬补助费的给付


    死亡证明。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江苏省征兵条例》第34条、36


    公安机关或医院

    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

    7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奖励金的给付


    义务兵应征入伍人员名单

    人武部





    现场核验、收取

    拥军卡卡号

    人武部

    大学生学籍证明

    教育部门

    注:“办理指南”一栏主要指1、索要的形式,如现场核验、提供复印件等;2、其他需要告知相对人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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