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统计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公布日期:2020年6月8日
举报投诉电话:025-83682311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材料名称
设定依据
索要单位
开具单位
办理指南
内容
1
民间统计调查组织代理政府统计调查活动的委托合同备案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
《江苏省统计条例》第二十九条
玄武区统计局
企事业单位
提供资料需现场核验
2
政府委托调查合同
《江苏省统条例》第二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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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