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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8 17:50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主 体 名 称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 体 类 别

    行政机关

    委托执法情况

    法定执法机关

    联 系 方 式

    025-83681782

    办 公 地 址

    玄武区花红园164

    交 通 指 引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站:

    四牌楼、大行宫北、大行宫北站、浮桥西、浮桥站、浮桥、浮桥西、总统府、浮桥、网巾市、四牌楼、南京图书馆、莲花桥、网巾市、大行宫站、大行宫。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附近的公交车:

    95路、44路、201路、65路、80路、68路、2路、304路、313路、31路、3路环线、6路、地铁3号线、47路、52路、91路、29路、202路、地铁2号线、34路等。

    执 法 职 能

    (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二)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组织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按规定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

    (三)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拟订推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建立并组织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六)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战略和规划,实施进行监督。

    (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行政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行政检查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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