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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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队伍和人员情况 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涉及三个业务科室(招投标科、消防科、质安监站)和一个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其中,招投标科4人(公务员3名、事业编1名);消防科3人(公务员2名、事业编1名);质安监站14人(事业编5人、辅助执法人员9人);政策法规科2人(公务员1名、辅助执法人员1名)。以上所有在编人员均持有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 二、执法履职情况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52件,罚没收入55.934万元,主要集中在质量安全施工、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领域。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共0件。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49件,予以许可48件,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施工、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等领域。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三)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02次。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件。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件。 (四)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需加强学习,业务能力不够精通;化解矛盾能力不足、执法效果不够理想;对推行柔性执法、精准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水平需提高;对涉企轻罚免罚把握不准。 二是行政执法工作还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执法案卷水平需进一步提升。我局的案卷在评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但仍然遗留不少老问题,出现新情况。在立案阶段,部分执法案卷授权委托书缺少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在调查取证阶段,有的案卷中拍摄的图片未附具内容说明以及拍摄时间、地点、人员;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没有经执法人员审核签字确认。在审查决定阶段,有的案卷认定事实时未对证据形式和所要证明的内容进行阐述。案卷归档上,有的执法案卷存在证据材料排列不规范、卷内文书未按顺序排列,全卷未逐页编号、未加盖骑缝章等情形。 四、下步工作安排 2023年,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水平,增强依法监管的能力。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提高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的理解运用能力和业务实践能力。 (二)进一步构建更严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控机制,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强管理,妥善处置法律纠纷案件。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托“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平台”、“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对行政执法运行进一步规范。将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强化对行政执法和案卷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三项制度落到实处,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执法能力,促进我局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教育,采取向局干部职工和在建工地宣传相结合、法律知识与案例宣传相结合、日常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玄武区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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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