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主体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强制类型
暂扣
案件名称
南京金堡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红山路分公司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行政相对人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金堡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红山路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279371474X3
法定代表人
郭庚敏
证件类型
行政执法证
证件号码
10010130062
10010130048
决定书名称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文号
玄市监强制
【2023】0161号
行政强制措施事由
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国缘”、“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行政强制内容
暂扣涉案商品
编辑:齐欣瑜
审核:陈晓勇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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