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王 琰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玄武区百子亭8号,210008
举报投诉电话
025-83113270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南京市城市治理条例》、《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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