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首页 > 专题专栏 > 检查主体
    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检查主体情况
    发布日期:2025-06-16 15:12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魏 超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编 :210000

    举报投诉电话

    025-83672290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苏省地方金融条例》等

    编辑:周航

    审核:周光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