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依据 | 实施层级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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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检查 |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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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 【行政法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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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查 | 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1日水利部令第7号发布 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令第49号修改)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工程启闭机使用许可证核发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规定》第二十一条;《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规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范》 。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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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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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招、投标检查 |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七条、第八条;《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苏水规〔2019〕5号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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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水利安全生产检查 | 《江苏省水利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苏水规〔2017〕2号)第二条、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江苏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实施办法》(苏水规〔2015〕6号)第二条、第十八条;《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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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涉河建设项目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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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水利工程建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 |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七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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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利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检查 | 《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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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水利工程运行和水利工程安全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七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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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检查 |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三条、第四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条、第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取水许可办法》第四十二条;《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江苏省节水条例》第五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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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31号令)第五条。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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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条、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三条;《江苏省水土保持条例》第二十二条。 | 省级,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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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检查 |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五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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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五条;《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涉河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和管理技术规范》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批复等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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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防洪、防汛设施检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第161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条第二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十五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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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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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落实情况检查 | 《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十七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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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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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对水利设计文件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三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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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一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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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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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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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涉水活动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九条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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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检查(跨部门配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八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国务院令第496号 ,国务院令第638号修正 ,国务院令第666号第二次修正)第三十三条;《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第五条第三款;《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8号,国务院令第588号修正)第十六条;《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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