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安全提示 > 食品
    饮食消费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25-05-09 11:42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江苏市场监管 字体:[ ]

    劳动节、端午节将至,外出旅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逐渐增多,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广大消费者饮食消费安全,江苏省食药安办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关注以下消费提示。

    1、购买正规渠道食材

    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避免购买来路不明、无明确生产信息或包装破损的食品。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果蔬和水产品,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其制品,死因不明的禽、畜肉等。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请仔细查看并确认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且质量可靠。

    2、选择正规就餐单位

    外出就餐时,查看餐饮单位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明厨亮灶”餐厅,避免在卫生条件差、无证经营的摊点就餐。网络订餐消费选择正规外卖平台及证照齐全的商家,收到餐品后检查封签是否完好、食品是否受污染,及时加工或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3、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防范食源性疾病,不要食用野生蘑菇等可能含有毒有害成分的食物,慎食自制发酵食品。注重文明用餐,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分餐就餐,避免感染风险。切忌暴饮暴食,提倡科学合理饮食,避免过度进食给身体带来负担。

    4、拒绝“舌尖上的浪费”

    点餐时,优先选择小份菜、半份菜,避免过量。剩余食物建议使用环保餐盒打包,尽快食用完毕。家庭用餐可按家庭人数制定膳食计划,适量购买食材,减少囤积浪费。

    5、保存票据及时维权

    在购物、就餐消费后,请妥善保存购物小票、正式发票、订单截图、支付记录等凭证。当合法权益受损或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让我们共同树立科学消费理念,共享健康美好生活。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