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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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有关要求,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汇总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政编码:210018;咨询电话:025-836822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区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信息。全年审查公开信息3043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5条、相关解读22条(包括文字解读10条、图表解读11条、视频解读1条)。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十四五”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规划》,区政府及各部门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报告。2021年由区政府决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有关基本信息、办理流程、办理材料、办理条件、设定依据以及办理进度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8﹞112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苏政办函〔2019〕98号),规范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行为,强化协同会商办理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和时效,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有效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全区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件,其中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受理32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府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集中公开重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逐项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等,构建公开目录、基层平台、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为载体的立体公开体系。增强信息化手段在政务信息管理中的运用,实行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事前比对和事后监测相结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根据省、市统一部署要求,完善栏目内容设置,新增规划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疫情防控服务专区等专栏,提高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便捷性;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对一些维护力量薄弱、关注度低的政务新媒体坚决进行关停、注销、整合,有力保障新媒体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引入第三方监管,对敏感词、错别字、更新频率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技术检测,坚持日常监测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同时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及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是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针对会议开放、新闻发布等信息,除了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全面予以公开外,还要更多地增加图片、视频、直播等公开形式,让群众更直观地获取信息,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更充分地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是对于群众最关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信息,要更大力度地予以公开,切实达到便民的效果。 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指导、正反面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增强全区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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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