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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08 17:05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财政局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南京市玄武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南京市玄武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及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栏目的信息发布工作,主动公开信息28条,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通过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公开。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区财政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体系,规范办理流程,做好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全流程管理。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条,已按时处理办结。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财政局依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集中发布、集中管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依法依规公布财政动态、政策解读和财政年度预决算工作报告等信息,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常态化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批机制,坚持“先审后发、分级负责”的原则,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财政局依托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相关财政信息。

    5.监督保障情况

    区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政府网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严肃性;进一步强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发布要求、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规范性、有效性。

    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区财政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但在主动公开数量、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上还有提升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培训引导,提升各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调动信息公开积极性,协同做好信息定期更新与发布;二是加强基层调研,围绕财政重点领域和群众关切事项,主动挖掘和整理有价值的信息,进一步拓展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编辑:高小娜

    审核:葛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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