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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 14:40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包括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政编码:210018;咨询电话:025-8368234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深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区卫健委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管理要求,区卫健委对所属栏目进行信息定期发布,全年报送生活用水水质安全、医疗价格公示、医疗机构注销信息、医疗设置前许可、政策文件、院务公开等内容共98篇,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符合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确保群众及时掌握医疗卫生相关信息政策;适时更新公开人事信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预决算情况。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加强对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的规范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确保书面申请、网上受理等主渠道的畅通。

    三是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切实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三审三校”的原则,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公开内容必须提交审签单,以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公开,不断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按时主动维护信息共享平台内容,及时高效的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维护任务。

    五是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单位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改进的问题: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信息发布量有待提高等。

    针对以上不足,区卫健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积极协调,扩宽渠道。督促各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主动配合,多方面收集信息动态,适时公开部门动态相关信息。

    三是完善机制,严格审核。认真界定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编辑:戴倩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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