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有关要求,由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司法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成贤街58号;联系电话:025-8368116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规范工作流程,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服务广大群众。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托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时、准确地公开本局信息, 全年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12条、微信公众号1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及时更新责任栏目、部门动态等信息。未出现严重错别字、政治性表述错误、敏感内容等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牵头负责玄武区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的维护,督促各相关单位及时更新内容,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积极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玄武区司法局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立足本职工作,积极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也在内容格式、创新力度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本局将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强化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一方面,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提供内容准确、格式标准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司法局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
|
|||||
|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