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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28 15:45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印发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综合科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政编码:210018;咨询电话:025-83682340。

    2022年,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深化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区卫健委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区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卫健委各科室负责同志下属事业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共同推进、指导、协调区卫健委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切实按照“谁制作、谁审查、谁负责”和“三审三校”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公开内容必须提交审签单,正确把握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信息界限,确保信息安全准确。

    三是全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管理要求,区卫健委对所属栏目进行信息定期发布,每月报送生活用水水质安全、医疗价格公示、医疗不良行为公示、医疗设置前许可、政策文件、院务公开各1篇,全年发布行政执法专栏双随机、一公开1篇,疫情防控玄武在行动专栏玄武防疫动态42篇,防护知识及通知公告23篇,聚焦群众高度关注、符合信息公开规定的内容,确保群众及时掌握疫情相关信息政策;适时更新公开人事信息、机构领导、机构设置、财政预算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等服务工作运行状况良好,但仍存在着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改进的问题部分栏目内容丰富性不足;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信息发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等。

    结合以上不足,区卫健委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各相关科室、下属事业单位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三是多方面收集信息动态,特别是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编辑:戴倩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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