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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6 09:00 浏览次数:加载中...... 信息来源:玄武区人民政府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发改委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玄武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认真细化落实区委、区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南京市玄武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玄武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邮政编码:210018;咨询电话:025-83682191

    现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信息公开。2020年,我委通过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91条,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和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等。同时,依托平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12345”办理制度,我委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共受理建议、咨询、投诉等各类诉求达190件,诉求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

    (二)建立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完善领导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做到“五个落实”(即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门机构、落实专职人员、落实专项经费、落实工作措施),使政务公开工作长期有人管、经常有人抓,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审核把关公开内容。职能人员严格把关,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向社会公开。在公开的时间上注重主动和及时公开。在公开的形式上,注重实效,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根据不同政务的内容、性质、要求、对象等,采取多种形式和层次予以公开,达到了方便群众,增强实效的目的。

    (四)抓实政府信息管理。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均填报《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分管领导审查后公开,从源头上杜绝公开涉密、敏感信息泄露。

    (五)规范平台建设。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强化责任管理,做好网络安全自查自评工作,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

    (六)落实监督保障。加大对条例的学习力度,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处全面参与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并由委办公室具体落实,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这一年来,我们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亟待努力改善、提高。主要有:信息公开时效性、各科室供稿积极性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解决上述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如下:

    1、加强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信息质量。强化信息收集、编写、审核、公布等工作的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部门信息撰写考核机制,提高各部门报送信息的主动性,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全面。

    2、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充实公开内容,扩大公开面。进一步梳理我委以及相关科室应以公开的信息和内容。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加强监督考核。一是指定专人负责承办,明确职责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设。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软环境建设日常考核和年度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及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效率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发改委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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