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玄武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
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要求,由玄武区应急管理局编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联系电话:025-83682209。 一、概述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大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紧抓重点领域、社会公益事业领域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落实监管职能,创新公开渠道,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安全生产、规范权力运行的重要内容来抓好落实。一是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修订印发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公开审议、评议、反馈、备案、监督检查等相关制度,为全局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工作程序提供了明确具体的制度遵循,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严格执行《玄武区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范围内相关栏目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工作,并对本科室产生和发布信息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办公室牵头负责信息发布和更新维护工作。 (二)拓宽公开渠道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是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还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具体为:一是市民可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其他媒体形式。通过开设“玄武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报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信息,2018年共推送资讯246条。 (三)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全力推进“放管服” 2018年6月5日,我局在网站权责清单专栏及时更新最新的安监局权责清单,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明确事项共213项,其中行政许可14项,公共服务7项、行政处罚163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其他权责事项15项。同时,我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印发玄武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规范》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今年以来委托下放县级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项,公共服务事项1项,区安监局20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中落实“一趟不用跑”事项11项,“最多跑一趟”事项9项;截止2018年12月底,我局共办件382件,350个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实现了全流程网上办理,其中11个公共服务事项由办事群众通过网上申请,办理结果邮寄给群众,实现像网购一样方便。 (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做好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事故调查报告情况,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透明度。今年我区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含高速公路及铁路运输),公开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挂牌督办信息10份,发布灾难救援、应急处置、自救互救与灾害预警防范等相关信息42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7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我局2018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区、街道(高新区)安全生产新闻、标准化建设、危险化学品监管、职业卫生监管、综合监管、安全生产执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政风行风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行政许可公开、行政处罚、公文公告等方面的内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是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还充分利用微信等载体公开政府信息。2018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公开政府信息31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今年来,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转发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19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办法》等文件进行全面解读。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加强对12345便民服务平台诉求件的解答。2018年度,我局通过该平台收到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等群众关心问题诉求件8件,均在2小时内查阅(要求24小时内查阅),均有提前答复反馈,做到了“诉求受理率、及时查阅率、按时办结率、反馈回复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申请情况: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申请。 2、处理情况:2018年无处理情况。 四、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为免费提供,未产生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申诉。我局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玄武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 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二)重点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事故的调查结果;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监管执法的程序、结果。 (三)落实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建立违法行为信息库、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情节严重的要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对那些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事故、得不到有效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公告,督促整改并接受社会监督。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多次召开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统一思想,完善制度,健全规范的公开程序,此外,为了使政务公开内容更加全面、规范,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取了丰富的公开形式。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不足:2018年,区应急管理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离社会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着政策解读的力度有待加强、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 改进措施:一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推动政府公开信息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提高服务效率。二是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全局工作人员对信息工作的支持力度、培训力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局业务工作实际,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标准。 九、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附件1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注:本表有关指标说明详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 |
|||||||||||||||||||||||||||||||||||||||||||||||||||||||||||||||||||||||||||||||||||||||||||||||||||||||||||||||||||||||||||||||||||||||||||||||||||||||||||||||||||||||||||||||||||||||||||||||||||||||||||||||||||||||||||||||||||||||
|
|||||||||||||||||||||||||||||||||||||||||||||||||||||||||||||||||||||||||||||||||||||||||||||||||||||||||||||||||||||||||||||||||||||||||||||||||||||||||||||||||||||||||||||||||||||||||||||||||||||||||||||||||||||||||||||||||||||||
|
|||||||||||||||||||||||||||||||||||||||||||||||||||||||||||||||||||||||||||||||||||||||||||||||||||||||||||||||||||||||||||||||||||||||||||||||||||||||||||||||||||||||||||||||||||||||||||||||||||||||||||||||||||||||||||||||||||||||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