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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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京市玄武区玄武湖办事处编制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落实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情况,玄武区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基本情况 2017年按照市、区的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玄武湖街道办事处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深化信息公开,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有效手段来抓。为确保街道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街道进一步调整充实了街道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开展。 2、完善公开制度。街道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评议、监督等制度。主要是:一是规范公开程序。完善依法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二是落实配套制度。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数据统计报送、街道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等制度。 3、做好保密审查。街道按照 “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原则,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不发生泄密问题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1月至12月通过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本街道2017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2017年度没有因新增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而发生的支出。 2、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2017年度未产生相关诉讼费用。 六、落实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政务公开要求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玄武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玄政【2017】267号),结合玄武区社区治理和服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街道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在樱驼花园社区开展试点。目前社区的试点方案、考核方案等均已明确,试点工作正有序进行。 七、玄武区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1、2017年度我街道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信息公开的形式多样,包括中国南京网站、玄武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其他便民渠道。2017年1月至12月通过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4条。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2017年度我街道充分利用街道党务政务公开栏、社区公示栏、《永远跟党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及时进行政策公示;通过街道社区举办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印发纸质宣传页(册)、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政策解读、问答工作,使公众了解、掌握、用好政策。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通知,认真贯彻执行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抓好教育培训、强化考核监督等方面。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一是公开的及时性不够,没有及时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二是公开的重点不突出,没有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开的重点不突出;三是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我街道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全面提高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容易产生腐败的问题上,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实行实实在在的公开。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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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