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6-08341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征收范围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6-01-29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征收范围公告 | ||
| 文 号: | 玄政征字〔2026〕1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玄武区;发改委;校区;震旦;房屋;自然资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行性研究报告;孝陵卫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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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第九条规定,根据南京市玄武区发改委《关于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玄发改〔2025〕121号)立项,依据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022025XS0014516号)和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来案号02202400111-1)所确定的用地范围和性质,经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玄武区发改委及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论证,现确认征收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小卫街11号,四至范围:东、北至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西、南至都市山庄小区的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跨线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范围以本公告附图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