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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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6-08341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征收范围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1-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征收范围公告
    文  号:    玄政征字〔2026〕1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玄武区;发改委;校区;震旦;房屋;自然资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可行性研究报告;孝陵卫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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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第九条规定,根据南京玄武区发改委《关于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新建食堂艺体楼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玄发改〔2025121号)立项,依据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1022025XS0014516号)和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来案号02202400111-1)所确定的用地范围和性质,经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玄武区发改委及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论证,现确认征收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小卫街11号,四至范围:东、北至南京市第九中学(震旦校区),西、南至都市山庄小区的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跨线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范围以本公告附图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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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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