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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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6-0799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征收范围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6-01-29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玄)征告〔2026〕1号)
    文  号:    宁(玄)征告〔2026〕1号 关 键 词:    用地;孝陵卫街道;集体所有土地;农用地;余粮;改造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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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宁(玄)征告〔2026〕1号)

    20251214日,经《自然资源部关于宁芜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江苏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5865号)文件批准,2026121日,经《转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宁芜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江苏段)建设用地的批复的通知》(苏自然资函〔202657号)转发,同意征收我区孝陵卫街道集体土地0.2083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224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用途

    宁芜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玄武段)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情况如下:

    (一)征收孝陵卫街道余粮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0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1公顷,含耕地0.0001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二)征收孝陵卫街道余粮村三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147公顷。其中,农用地0.1147公顷,含耕地0.091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征收孝陵卫街道余粮村四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195公顷。其中,农用地0.0195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四)征收孝陵卫街道余粮村五百户二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740公顷。其中,农用地0.0038公顷,含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0702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组织实施

    (一)本公告发布后,我区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和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以外的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等补偿费用,实施征地补偿安置。

    (二)本次征收以20251214日为基准日,确定社会保障费用筹资标准与保障对象年龄段。

    四、其他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6129日至2026227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收位置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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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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