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5-7976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玄武区数据局 生成日期:    2025-11-25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关 键 词:    数据产业;奖励;玄武区;场景;数据产品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徐庄高新区招商局、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玄武区关于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的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玄政〔2024〕14号)《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玄政规〔2025〕6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区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2025年数据产业支持政策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当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在南京市玄武区注册、运营或纳统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三)符合国家、省、市、区数据产业政策和支持重点。

    (四)诚信守法,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和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无失信行为。

    (五)同一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再次申报。

    (六)严禁社会中介机构等组织代理编制申报材料,并按比例参与财政专项资金分成,一经发现收回全部支持资金,并将上述失信行为记入信用信息库,取消其3年内申报区级专项资金的资格。

    二、申报类别

    (一)推动数据产业集群建设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在江苏数据产业园内运营重要公共服务平台。

    (2)平台为数据产业、数据企业提供开发创新、流通交易、人才培训、创业孵化、金融服务等公共服务,应当具有显著的服务开放、资源共享等服务特征(不可仅限内部使用)。

    (3)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拥有专业队伍和成功落地服务案例。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推动数据产业集群建设);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平台运营成果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主体证明、举办活动证明、企业管理制度、员工社保缴费记录、注册用户证明、本年度服务企业合同、数据交换量证明、服务典型案例介绍、交易额或营收额等。

    3. 奖励标准

    对平台运营方的服务情况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质量及安全保障等指标开展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7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入选江苏省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年度总规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字经济科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二)支持数据标注产业高质量发展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标注服务的法人企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制造、交通、医疗、金融、跨境等重点行业领域,标注成果应用于行业模型及垂类模型开发、训练。

    (2)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具备数据标注专业队伍和服务典型案例。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数据标注领军示范企业奖励);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数据标注业务成果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重点行业客户案例详细说明及合同、合同履行证明材料、专利或软件著作权证书、参与编制数据标注领域国际/国家/团体标准文本及参编证明、数据标注系统操作截图及业务数据统计、上线运行证明或测试报告、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行业分析报告等。

    3. 奖励标准

    对申报主体的数据标注业务开展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分别给予50万元、35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兑付奖励累计最高不超15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字经济科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三)支持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在训练、验证、测试、语料等环节中构建高质量自然语言、多模态等行业数据集和语料库,通过江苏数据交易所挂牌、成功交易。

    (2)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江苏数据交易所出具的数据产品登记及交易凭证。

    (6)数据集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公示、专业第三方机构的高质量数据集评价证书、数据集基本参数情况、应用典型案例等。

    3. 奖励标准

    对数据集根据建设规模、交易情况、应用场景等多维度质量指标进行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高质量数据集,每款给予4万元的一次性开发奖励;对于前述数据集同时入选国家级高质量数据集典型案例或取得专业第三方机构的高质量数据集评价证书的,每款额外给予1万元奖励。年度总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据安全与基础设施科崔永媛

    联系电话:83682980

    (四)支持布局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相关机构,在玄武区建设以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为代表的数据流通利用设施,建设成果面向社会提供服务,能够显著促进数据要素流通。

    (2)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支持布局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新型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投资明细、基础设施基础参数、服务合同及应用案例等。

    3. 奖励标准

    对新型数据基础设施根据建设规模、服务企业数量、典型服务案例等指标进行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按实际投资额15%给予建设奖励。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度总规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据安全与基础设施科崔永媛

    联系电话:83682980

    (五)支持数据典型场景应用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与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的法人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

    (2)申报主体围绕数据市场机制建设、数据跨境流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气象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典型应用场景,并在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公共服务,赋能数据产业企业。

    (3)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支持数据典型场景应用);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与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建联合实验室具体工作方案、签订合同复印件、联合实验室标识标牌等;

    (6)数据应用场景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维监控系统截图、平台后台用户管理系统的统计报表、平台服务调用清单及日志证明、应用场景服务企业相关证明材料等。

    3. 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与江苏国际数据港组建联合实验室,建设数据典型场景,并通过江苏国际数据港的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对实验室服务和技术创新能力、服务用户数量、服务典型案例及应用场景等指标开展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按档次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字经济科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六)支持数据产品开发和交易

    1.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法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或相关机构,充分挖掘自身数据资源,应用于行业模型或垂类模型开发,并形成数据服务、数据集、数据应用等类别数据产品,在江苏数据交易所成功挂牌并交易。

    (2)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 申报材料

    (1)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支持数据产品开发和交易);

    (2)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4)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5)数据产品开发和交易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产品和模型介绍、江苏数据交易所出具的数据产品登记及交易凭证等。

    3. 补贴标准

    申报主体充分挖掘自身数据资源,用于模型开发,并形成数据服务、数据集、数据应用等类别数据产品并在江苏数据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的,每个数据产品奖励5万元。年度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字经济科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七)支持举办大型活动和参加大赛

    1. 申报条件

    (1)大型活动奖励

    ①申报主体为在玄武区开展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领域高峰论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法人企业、高校及相关机构。

    ②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数据要素×”大赛奖励

    ①申报主体为参与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的法人企业、高校及相关机构。

    ②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3)“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奖励

    ①申报主体为参与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并入选“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的法人企业、高校及相关机构。

    ②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和管理制度。

    2. 申报材料

    (1)大型活动奖励

    ①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大型活动);

    ②单位登记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③单位近3年内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如公司设立未满3年,提供自设立以来无失信记录信用证明材料);

    ④上年度审计报告或包括相关说明和公司盖章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如公司设立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需说明情况并加盖公司公章);

    ⑤活动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活动具体方案、批准文件、现场证明材料等;

    ⑥活动实际发生费用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付款票据、转账凭证等。

    (2)“数据要素×”大赛奖励

    该条款为免申即享,无需申报。

    (3)“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奖励

    该条款为免申即享,无需申报。

    3. 补贴标准

    (1)大型活动奖励

    对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数据产业大型活动,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奖励。

    (2)“数据要素×”大赛奖励

    对于参加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并获得江苏省分赛一、二、三等奖的案例,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获得全国总决赛一、二、三等奖的案例,额外奖励1.5万元、1万元、0.5万元;获得全国总决赛特色专项奖的案例,额外奖励0.5万元。

    (3)“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奖励

    对于入选“国家数据局重点联系示范场景”(国家数据局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的数据应用场景,每个场景奖励2万元。

    4. 归口部门及联系方式

    归口部门:区数据局

    联系人:数字经济科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下提交

    采用线下申报形式进行。申报主体应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按要求递交至所在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园区招商局。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2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材料初审

    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所在街道发展服务办公室/园区招商局根据申报主体申请材料和实际运营情况,于2025年12月4日前完成初审,于2025年12月4日前报送至政策牵头责任部门。

    联系人:区数据局 数字经济科 唐心语

    联系电话:83677079

    附件:

    1. 玄武区数据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申请书(2025年版)

    2.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




    编辑:唐心语

    审核:张广兴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