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7924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组配分类: | 征收范围 | 体裁分类: | 公告 |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11-13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征收范围公告 | ||
| 文 号: | 玄政征字〔2025〕5号 | 关 键 词: | 中国科学院;南京市;光学技术;玄武区;南京市人民政府;天文;国有土地;天光;房屋;装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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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征收范围公告
根据《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市政府令第318号)第九条规定,依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学院工业人工智能研究院支持保障事项、在宁部分院所搬迁有关工作的会议纪要》(第64号)、中国科学院与南京市人民政府签订的《关于支持建设中国科学院南京分院麒麟科技园协议书》,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地块征收项目规划意见的复函》(宁规划资源函〔2025〕62号)和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建设项目用地勘测定界成果报告》(来案号02202500050)所确定的用地范围和性质,经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及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等相关部门论证,现确认征收玄武区板仓街188号,四至范围:东至玄武中等专业学校(花园路校区)以西,西至天光所精密装配楼以西,南至板仓街,北至天光所精密装配楼以北的规划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跨线房屋纳入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范围以本公告附图为准。
特此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3日
附件: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征收范围图
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征收范围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