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 网站支持IPv6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5-63008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生成日期:    2025-09-12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中共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  号:     关 键 词:    巡察整改进展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中共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织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巡察组于2024826日至1021日对区房产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27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局党组书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局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推动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对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负责到底。局党组不断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攻坚推进,建立每半月收集整理一次整改进展台账资料、每月听取一次进展汇报和难点问题集中会商的调度工作制度,持续强化责任意识研究整改举措、跟踪整改进、总结整改成效,定人定责、紧抓时限、对账销号,坚决杜绝拖延、敷衍现象发生。局党组坚持以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后半篇文章为抓手,教育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更加规范的工作、更有温度的服务、更具创新的实践,营造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房产服务政治生态。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产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不到位。2021年以来,党组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产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也未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问题的整改。

    将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以来关于房产领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纳入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内容。上半年至今,先后组织集中学习6次,并结合全区房产服务工作实际,开展专题交流研讨3次。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20231月至20246月,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47次,均未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具体落实举措。问题的整改。

    修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交流研讨及提出工作建议举措纳入学习固定环节。2月份以来,围绕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等形成落实举措,全部纳入科室年度重点任务之中同步落实,明确责任科室与完成时限,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实现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理论指导与实践运用相结合。

    3.关于党纪学习教育成效不明显。党组集中学习读文件多、讨论交流少,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多。问题的整改。

    不断丰富局党组学习形式,增加讨论交流、警示教育、实地调研等环节,持续增强学习教育成效。围绕开好民主生活会、《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论述摘编》和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结合房产工作实际交流体会3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展1次、班子成员实地调研1次,开展以案说纪专题学习通报2次,党员干部参与率100%,警示教育覆盖全员,撰写心得体会30余篇。

    4.关于争先进位力度不够。党组统筹推进、靠前协调不够有力,老旧小区管理考核在全市12区排名靠后,2019年排名第八、2020年排名第九,2022年、2023年排名靠后。问题的整改。

    党组书记牵头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常态化调度,先后通报分析2024年房地产高质量考核结果1次,研究2025年高质量考核指标4次,着力促进各项考核指标持续优化。制定国企物业兜底服务老旧小区质量考核标准;举办承接查验、公共收益、消防安全等7场专题培训,累计培训街道物业办、项目经理、社区网格员890人次;重点推进商品房纳统指标任务,多措并举去库存,2025年上半年,超额完成市、区下达指标。

    5.关于对群众投诉重视不够。2019年以来,回复群众投诉举报不认真,先后有10次出现落款单位名称错误、回避事实、被要求重新答复等情况;2023年,12345工单绩效考核得分在全区58家单位中排第47位。问题的整改。

    优化投诉举报工单办理流程,强化办理过程监督。成立政策法规科安排2名专人负责牵头处理12345工单,各科室同步固定1-2名专人负责12345工单办理实行科室负责人初审-法规科复审-分管领导签发三级把关,法规审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强化责任意识,杜绝低级错误。2025年以来规范退单率、按时办结率、及时响应率均达100%,解决率、满意度比去年同期大幅提高。市12345平台2025年上半年考核在全区共40个单位中总分排名第20,在办结数100-100012个部门中总分排名第2;省12345平台(暂无考核排名)自20245月启用至20257月办理工单共1016件,结果不满意工单1件。

    6.关于工作责任落细落实不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够细致,局党组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过于笼统,未紧密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工作实际。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班子重点学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指引》,印发《区房产局党组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对意识形态工作任务清单进行细化,结合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商品房交付、小区改造、维修金审批拆迁安置信访等方面,明确八大项63条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情况分析研判和定期报告制度,将意识形态纳入区房产局2025年工作要点内容。先后开展风险研判3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分析房产服务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结合实际制定工作举措。

    7.关于领导班子部分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领导班子部分成员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剖析不够到位,只谈思想上如何重视,不谈工作中如何落实。问题的整改。

    2025年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意识形态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分管领域提出整改措施15条。班子成员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均单列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情况,党组书记逐一审核签字。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分析查找了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存在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8.关于风险研判不够具体深入。局党组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多以学习文件、提工作要求为主,立足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安置等房产领域工作实际研判风险隐患较少。问题的整改。

    每季度聚焦物业管理、保交楼、保障房安置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风险研判,重点研究分析了樱海公寓小区渗水问题风险隐患并做好预警和处置,目前风险隐患已妥善解决,未发生负面炒作情况。局党组定期研究推进4个专项5方面专项整治,截至目前,累计发现和整改问题73个,移交问题线索情况5条,梳理典型案例7个,督促物业企业归还业主公共收益管理金额2.6万元。

    9.关于工作队伍建设需加强。本行业领域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水平需提升,宣传工作队伍人员配备及能力提升需加强。化解涉房领域问题、防范舆情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主动回应关切、做好舆论引导的能力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将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党组第一议题,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印发《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信息工作管理规定》,各科室、中心分别安排信息联络员1改选党总支和机关支部宣传委员,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局党组每季度研究推进信息工作,2025年上半年撰写并推送正面信息27篇,被市级媒体采用5篇,有效回应居民关切,正向引导舆论方向。修订完善涉房领域舆情应对预案,针对物业管理、保障性住房安置、拆迁安置、房屋安全等方面引发的各类舆情事件,提升防范舆情风险化解具体问题的能力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2022年区房产局党组未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0年至2022年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问题的整改。

    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局党组书记总抓,分管领导负责,综合科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学习《中共玄武区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工)委、党组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玄委办发〔20212号)和《2025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玄委办通字〔202510号)文件要求,审议通过2025年上半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2025年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1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工作1次,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并制定加强和改进举措。

    11.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的教育提醒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2020年以来,有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含班子成员1人)。2022年,对组织推进全区拆迁补贴清退工作重视不够,清退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坚持以案说法、以案示警方式强化廉政教育,截至目前,累计开展警示教育6次,公务员覆盖率100%,对1名违反会议纪律人员开展第一形态谈话。积极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局党组及班子成员对照问题清单查摆四风问题,分别建立问题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并建立集中整治台账。2025年无新发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拆迁补贴清退整改,同步加强审核监督,坚决避免同类问题的重复出现。

    12.关于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抓业务工作多、抓党风廉政建设少的现象。2019年以来,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较少,个别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内容均为业务工作,未涉及廉政提醒。问题的整改。

    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纳入局2025年工作要点,上半年,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1次,结合房产行业特点研究分析工作形势,查摆存在问题并制定加强和改进举措。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情况汇报3次。党组书记、分管领导结合会议、部署工作等契机,坚持廉洁提醒,压降和杜绝违规违纪风险隐患,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廉政提醒谈心谈话8次。

    13.关于派驻监督针对性不强。日常监督方式创新不够,大多沿用参加会议、发送廉政提醒信息等传统监督方式,对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的监督精准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按照警钟长鸣、未病先治思路,区纪委派驻组常态长效强化对局党组监督指导。年初以来,参加并指导局党组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先后列席党组会议3次,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1次。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参观警示教育展1次。瞄准项目化整治及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等中心工作,派驻组重点监督指导局党组推进物业服务履约、维修资金应急使用、小区改造回头看、办证难等4个专项5方面项目化整治和具体实事,先后参加市级部署(推进)会2次,指导区房产局召开动员部署会2次;持续跟踪指导建立任务清单、推动工作进展、收集问题线索、梳理典型案例等具体工作。5月初以来,区纪委坚持每周调度项目化整治和具体实施进展并给予相关工作指导建议。730日,区委纪委书记区房产局专题调研项目化整治及群众身边具体实事工作进展。

    14关于回应群众需求不够及时有力。2021年,小卫街229号樱花苑小区改造工程,没有充分听取居民诉求,导致居民就渗水问题到市、区上访,并到市委巡察组反映。老百姓诉求强烈的黄家圩地块棚改项目,虽然2020年至2024年连续5年被列为区年度重大项目,但截至202412月仍未能启动。的问题整改。

    通过为民办实事方式,实施了樱花苑小区房屋外墙渗漏专项整治工程,解决了居民反映的墙面渗漏水问题。修订并落实《玄武区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准备工作指南》,完成20252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全面进场施工。以老旧小区改造回头看为契机,会同各年度建设单位对信访投诉进行了全面梳理,相关问题均已及时处理并回复。梳理黄家圩地块基本情况,会同区城建集团,就该地块土地利用的可行性进行前期研究,综合考虑---配套-产业等因素,对黄家圩和十字街地块按不同的规划定位联动开发进行研究。截至731日,已完成黄家圩地块控规调整方案及交通出行专项研究方案并进行论证,待条件成熟时启动实施。

    15.关于对下指导能力不足。与街道、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不健全,缺乏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2022年以来,紫金华府物业与业主以及业委会选举引发的矛盾不断,区街两级物业管理部门对此指导不够,处置不力。2023年全区住宅小区物业类投诉达15352件,同比增加32.22%问题的整改。

    举办承接查验、公共收益、消防安全等7场专题培训,累计培训街道物业办、项目经理、社区网格员890人次;会同区委政法委制定《玄武区三官一律一专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方案》,邀请物业行业矛盾调解专家参与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开展了估衣廊小区矛盾协调处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16.关于考核机制不完善。2022年住宅小区治理不再纳入高质量考核后,没有及时研究,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缺少有力抓手。问题的整改。

    年初以来,围绕物业履约、老旧小区管理、物业服务拓展等方面开展调研7次,面向街道社区开展加强业主自治活动指导、矛盾调解培训2场。组织各街道物业办、百子物业赴锁金二村、湖景花园公示公开示范点现场参观学习。围绕居民群众、物业企业烦心事,先后发放居民调查问卷418份,组织18家物业企业开展了座谈交流。

    17.关于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核不严。存在重复拨付、未批先付、拖延拨付等问题,20179月至10月,先后2次重复拨付聚宝山庄小区楼道出新项目维修资金约10万元;2022年,市委巡察通报,紫气钟山小区维修资金款项延时8个多月未拨付,被群众投诉问题的整改。

    制定《维修资金使用规范化报签表》,落实专人复审工作机制。落实维修资金拨款新流程,取消中间环节,规范审批手续及办理期限,资金由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账户直接拨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制定《玄武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管理专项监督(廉洁机关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核查专班,实体化办公推进案件梳理及核查。2025年以来,受理的357笔维修资金申请全部零差错拨付,群众零投诉

    18.关于违规发放加班费。在2019年香林寺沟、2020年聚宝山剩余地块(紫库)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中,给12名公务员各发放2000元加班费,共计4.8万元(已督促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责成12名相关人员立即返还,违规发放的4.8万元加班费已全部收回。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将《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经济文选》等重要篇目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大额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并经局党组研究审核,2025年无违规发放加班费情况发生。

    19.关于违规发放工会福利。2019年至2023年,下属单位区住房保障中心给非工会会员发放工会福利、公园年卡,共计1.02万元(已督促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停止向非工会会员发放任何福利,同时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执行相关政策,2025年无违规发放福利情况发生。

    20.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20195月至20245月,先后租赁红山物业公司、馨合物业公司共50个停车位,供干部职工免费使用,共支付费用9.96万元(本轮巡察开始后,已自行整改)。2022年采购1台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2023年采购4台台式计算机,共超出采购标准1.09万元。问题的整改。

    已立行立改,不再提供车位供干部职工免费使用。20246月,已修订《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内控制度》。严格执行采购限额标准,20248月以来采购的7台台式计算机,均未超出采购标准。邀请区财政和律师针对招投标、合同法及财务政策法规知识为全局人员授课培训,并开展交流答疑,通过培训提高合法合规意识。

    21.关于违规制定考核奖励办法。2019年至2021年,先后违规制定了本单位的信息工作、12345工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日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共计发放12.4万余元,违反上级相关规定(已督促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

    已废止信息工作、12345工单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日常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经局党组审议,印发《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信息工作管理规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分析查找四风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2025年无新增违规奖励情况发生。

    22.关于专户资金使用不合理。2019年至20247月,从各征收专项账户中列支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机关工作人员未休假补贴、食堂开支等费用。问题的整改。

    20248月以来,各征收专项账户不再列支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机关工作人员未休假补贴、食堂开支等费用。积极对接联系区财政局,学习和落实列支项目资金规范办法,2025年无违规列支情况发生。

    23.关于资金拨付不规范。20226月,在尚无明确改造项目的情况下,将市级下拨的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100万元提前划拨至区房产经营公司。问题的整改。

    20246月,已修订《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内控制度》。20232月至20251月,区房产经营公司共申报改造项目9个,合计发生改造支出666477.60元。尚未使用的资金333522.40元将严格落实大额经费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三重一大要求,根据改造计划经局党组研究审批后使用。2025年无提前拨付情况。

    24.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与本职工作联系不紧密,对统筹推进房地产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物业管理等民生实事研究不深,对健全和完善租购并举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将党建纳入科室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坚持党建与业务同步建设、同步推进。会同区物业行业党委、行业协会,持续深化红色物业,广泛开展调研,收集群众和企业天天见、烦心事,会同区委社工部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切实可行化解举措18项。组织区物业行业党委同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项目化整治及具体实事工作,制定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的行业自律倡议书,扎实推进物业领域集中整治。加强与保租房企业沟通,做好房源筹集,增加保障家庭的选择。

    25.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机关支部仅召开7次支委会、2次党员大会,未达到全年召开12次、4次要求。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2025年已召开支委会8次,围绕常态化理论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主题党日安排、党内事务等内容群策群力、开展研讨。年初以来,组织召开党员大会2次、集中党课3次,并建立台账资料。

    26.关于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存在漏项,班子成员2021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对上一年度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通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严实,2019年以来未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记录。2021年至2023年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未见记录。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区住房保障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辣味不够,没有进行相互批评。问题的整改。

    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局党组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中详细说明上一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并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逐一审查,会上逐条通报自我剖析情况。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班子成员全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全程记录。提前筹划、专题部署,扎实开好住房保障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针对性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详细记录批评意见,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27.关于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2019年至2023年期间,长期安排1名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已督促立行立改)。问题的整改。

    立行立改,停止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选派一名中共党员负责局党务工作。积极参加区委组织部、机关工委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提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和水平。

    28.关于党员培养不够有力。2019年以来,共有12人递交了入党申请,至今未发展1名党员。问题的整改。

    建立12名入党申请人档案,详实记录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工作表现等内容。加强党员(含非党员干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突出积极分子、非党员的跟学和自学。加强与机关工委请示对接,熟悉掌握党员发展流程,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机关工委组织的青年红色展馆志愿讲解员培训活动,并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开展考察工作。

    29.关于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不够强, 2019年以来,行政应诉47件,败诉7件;行政复议案件11件,败诉3件。20229月做出的责令聚宝山庄小区业委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决定被确认办理程序违法。问题的整改。

    加强执法人员法律业务培训,将日常案例有机融入房屋使用安全、物业服务管理等房产业务培训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政府采购、预防职务犯罪等共性法律培训提高培训工作针对性,先后组织开展法律和业务培训8次,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法规审查制度,聘请法律顾问每周驻点办公,及时提供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加强对各项行政业务和具体案件的事前、事中监管。2025年上半年,办理履职申请9件、政府信息公开15件,行政应诉或行政复议案件明显减少,新增办理事项无行政应诉或行政复议败诉情况。持续开展《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落实,组织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学习交流1次。

    30.关于担当作为氛围不够浓。少数党员干部主动担当意识不强,个别科室内部工作存在互相推诿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落实《关于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机关机构职能调整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分工安排工作。局党组集中听取各科室年度工作计划,明确重点任务和具体责任人。以考促干、激励作为,开展公务员季度考核2次、聘用人员月度考核7次。持续关注年轻干部成长,组织集中座谈交流,了解工作状态,听取思路打算。调整区房产局《聘用人员考核暂行规定》《机关聘用人员岗位与薪酬管理暂行规定》,选聘副主办7名,明确责任压实担子,激励引领全局聘用人员作用发挥。

    3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中层干部轮岗交流较少,3名科长在同一科室任职5年以上,三年来仅对2名科长进行轮岗交流。问题的整改。

    根据工作需要和局实际情况,完成1名科级干部工作岗位调整。严格落实《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完成2名年轻干部职级晋升工作。

    32.关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偏松。社会组织兼职管理不严,存在干部未经审批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详细梳理局兼职人员信息、兼职单位、兼职职务、兼职起止时间等情况,完成局公务员(含退休人员)兼职情况排查和报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定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报送兼职情况,规范全局干部兼职行为,2025年无新增兼职人员。

    33.关于干部人事基础工作不扎实。全程纪实材料不齐全,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环节记录不全,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材料缺失较多;在研究干部人事工作会议记录时,未按要求记录推荐考察等情况汇报过程,也未记录发表意见全过程,有的仅记录为同意,未充分反映讨论和酝酿过程;回避制度执行不严格,20243月、5月,研究内容涉及的人员担任会议记录人;下属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中以发文代替干部任免审批表,且未见考察材料。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各项程序规定,规范开展干部人事管理。7月份开展的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工作中,严格落实方案制定、职数预审、民主推荐、考察、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等规定程序,干部晋升档案资料完整规范。严格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对涉及职级晋升、评功评奖等人事事项,逐一记录参会人员发言内容和表达意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研究内容涉及的人员参会或担任会议记录人,2025年干部会议记录人全部符合回避要求。指导、督促和协助各下属事业单位规范人事档案管理、退休手续办理、工作交接等人事工作。

    34.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挂钩不紧密。存在平时考核等次较少人员年度考核却评为优秀的情况。问题的整改。

    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必要条件,平时考核结果等次不足2次,不作为优秀公务员推荐对象。2024年度优秀公务员评选推荐中,严格考核程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和平时考核表现,党组领导充分发言讨论并详细记录,被推荐的5名同志平时考核结果均为2次以上,且4的同志均在名单之中。

    35.关于认识不到位。党组履行整改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对2023年开展的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方案拖延1个月才上报。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建立每半月收集进展、每月局党组研究推进机制。持续强化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督促和跟踪,先后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8次,明确工作要求、审议整改措施、跟踪整改进展、总结整改成效,建立台账、定人定责、限定时间、对账销号,确保了整改工作的有力有序落实。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房产管理存在盲区。直管公房监管缺位,对区房产经营公司长期存在的直管公房底数不明、账目不清等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指导。对直管公房维修资金具体使用情况没有进行有效跟踪监督,存在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公有房屋管理缺位,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珠江路599-1号门面房租金24.85万元,截至202412月仍未收取。问题的整改。

    针对直管公房监管缺位的整改。对区房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全部直管公房逐栋逐户核对,形成《2025年度直管公房明细表》纸质清册1份、电子台账1套;同步汇编《直管公房政策法规制度汇编》,实现按册管理、动态监管,底数清,账目明。

    针对直管公房维修资金没有有效跟踪的整改。指导房产经营公司制定年度直管公房维修计划,报房产局批准后实施,房产局对维修内容做好检查、抽查。制定直管公房维修费用预算制度并按预算使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每年度直管公房维修工程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做好有效跟踪监管,杜绝安全隐患和廉政风险。

    针对房屋出租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通过公安查档锁定承租人,发送律师函被拒后,与局法务签订委托诉讼协议,于20255月向玄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9日法院已立案受理,案号(2025)苏0102民初8615号,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下一步,区房产局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2.关于信访积案化解力度不够。全区77件涉房类信访积案(其中5年以上的有65件,最长的超过15年),仅化解31件,化解率为40.3%问题的整改。

    针对信访积案化解率低的整改。建立重新核查、重新分析、重新评估、重新制定方案机制,已累计化解46件(包含信访三级终结及停诉息访案件),化解率为59.7%,化解率达超50%的设定目标,后续将进一步逐一梳理案件,分析积案成因,制定解决方案,形成一案一方案,加快信访积案化解速度。

    3.关于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对区审计局2020年指出的未足额收取租金问题整改不彻底,珠江路599-1号门面房24.85万元租金至今仍未收取。问题的整改。

    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对新印发的《玄武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学习,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通过公安查档锁定承租人,发送律师函被拒后,与局法务签订委托诉讼协议,于20255月向玄武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69日法院已立案受理,案号(2025)苏0102民初8615号,目前已进入审理阶段。下一步,区房产局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压实责任链条,强化系统观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后续整改。对正在推进事项,将继续加强统筹调度、跟踪问效,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对已整改完成事项,将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通过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提升治理效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保障和房产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同时,对尚未全部完成的整改任务保持持续关注:

    公有房屋租金追收工作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后续将密切关注法院审理进展,依法推进相关程序;31件信访积案化解需持续攻坚。

    局党组将紧盯节点、压实责任,确保上述事项按期办结、不留尾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52317226;邮政信箱:南京市玄武区营苑北路69;电子邮箱xwqfcj8@163.com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党组

                                           202594



    编辑:李海城

    审核:吕高明

    Copyright 2016-2020 Xuanwu Nanjing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玄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玄武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

    苏公网安备 32010202010291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201020031

    苏ICP备0500966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