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60892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公告 | 体裁分类: | 报告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5-09-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玄武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区级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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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玄武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挖潜育新精准施策,助力经济企稳回升。动态监测税收趋势变化,强化股权转让等一次性税源征管,积极挖掘增收潜力。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江苏国际数据港建设,开展数据资产入表培训,赋能新兴产业发展。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65亿元,同比增长3%。
——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积极保障学校运转,更新教育基础设施,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统筹规划养老资源布局,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投入老旧小区、管网、道路改造等方面资金,不断提升城市宜居品质。2024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中教育支出20.00亿元,占比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4亿元,占比23.2%;城乡社区支出5.97亿元,占比9.0%。
——深入推进预算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健全项目保障排序机制,提升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非刚性支出。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金使用质效。抢抓政策窗口,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落实融资平台公司退出政策要求,推进其市场化转型。
——巩固深化审计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关于2023年度同级财政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审计整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至2024年末,相关单位通过上缴或收回资金、会计调账、盘活资产等方式整改问题14个,完善规章制度7项,整改到位率100%。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58.67亿元、支出总量153.78亿元,年终结余4.89亿元,全部为上级转移支付未完事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9.04亿元、支出总量30.65亿元,年终结余28.39亿元,主要是结存的土地出让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231万元、支出总量1150万元,年终结余81万元。截至2024年末,玄武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1.5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6.4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05亿元;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9.61亿元,其中一般债余额26.21亿元、专项债余额13.40亿元,债务余额在债务限额内。
2024年新增一般债券1.03亿元,具体使用如下:用于仙鹤门中学整体建设工程项目0.50亿元、宇花小学校园整体升级改造工程项目0.25亿元、南京理工大学实验小学改扩建工程项目0.18亿元、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0.10亿元。
重点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市区体制结算、财政资源统筹使用、政府债券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财政资金统筹仍需加强。一是省级专项资金结转2年及以上未收回。“江苏省就业补助”等5个省级专项资金结转2年及以上,区财政未收回,涉及金额530.50万元。二是中央专项资金结转2年以上未收回。区民政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经费”项目资金159.62万元,结转2年以上且区财政未及时收回。
(二)财政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截至2024年末,玄武区本级尚有2.30亿元非税收入未按规定及时缴入国库。二是资金下达不及时。2024年共有1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未下达,6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分解下达超过30天,涉及金额6007.12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全区176家预算单位财务、业务数据进行全覆盖分析,根据分析疑点对其中14家单位发放自查表,并对8家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发现各类问题金额1061.55万元。
重点审计了预算执行、重大经济事项、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执行及财务管理方面。一是房租收入未上缴。截至2024年12月底,1家单位出租房屋所得租金收入结余235.34万元,非税收入未上缴财政专户。二是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13家单位的43笔往来款挂账时间三年及以上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26.19万元。三是不相容岗位职责未分离。1家单位财务工作人员仅有1人,其同时负责出纳和会计账务核算工作,未遵循不相容岗位分离原则。
(二)重大经济事项方面。一是“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标准未细化。1家学校的党政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制度未明确重大基建项目、重大设备采购事项标准,实施过程中未能完全履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二是工程约定的质保期不符合规定。1家学校签订的3份施工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均为1年,合同内容涉及工程出新及消防线路改造,低于规定的2年。三是租用车辆合同订立不严谨。1家单位2024年7月签订租车协议租用商务车一辆,租期共计10天,但其中2天为限行日,未在合同中明确限行日车辆使用有关情况。
(三)政府采购方面。一是评分过程未能体现招标需求。1家学校在2023至2024学年食堂劳务和管理招标公告中招标要求包含价格、餐饮运营的经历及好评等因素,实际招标过程中,未综合上述因素打分,仅以报价打分。二是未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1家单位的2项服务采购在磋商文件、合同等中约定未经采购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但在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方同意,服务人员作出了重大调整,采购方未追究其违约责任。三是部分采购事项无政府采购预算。1家单位的5个项目无政府采购预算进行采购,涉及金额445.46万元。
(四)“三公两费”方面。一是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两费”。6家单位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三公两费”,涉及金额44.28万元。二是超范围列支培训费。2家单位将订阅期刊等费用在培训费中列支,不符合培训费列支范围,涉及金额9.79万元。三是未按照规定渠道租车。1家学校线下签订接送用车协议,于2024年1月支付租车费0.49万元,未通过信息化平台租车。
三、专项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公益创投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及合规性、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一是个别养老服务分解任务未完成。1家单位未按要求开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未完成市养老服务工作目标传导分解重点任务。二是对部分养老服务机构督促指导不到位。玄武区智慧民政系统工单记录中,部分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数据异常,同一机构同名服务人员最多高达16人,75岁以上上门服务人员多达104名且未见机构审核记录,主管部门对机构督促指导不到位。三是签订合同的条款不对等,未约定违约责任。1家单位签订的养老指导相关的服务合同仅约定合格及以上等次支付标准,未对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情况进行约定,权利义务不对等。
(二)公益创投方面。一是专项资金混用。1家单位在社会工作站建设、社区治理服务创新等项目中列支公益创投项目相关费用,涉及金额98万元。二是立项程序不合规。1家单位2024年组织实施公益创投项目21个,项目计划应征集未征集群众需求。三是部分项目超出文件规定领域。1家单位2024年将2个评估服务列入公益创投项目清单并实施,该评估服务不符合公益创投项目规定的领域。四是项目评估结果未通过指定渠道对外公示。1家单位2024年公益创投项目的中期评估和结项评估报告未按要求通过民政部门官方网站或指定媒体对外公示。
(三)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及合规性方面。一是食堂伙食费未按周期结清。截至2024年8月底,1家学校食堂伙食费学年末结余39.19万元,该校食堂未按规定将结余以学年为周期结清。二是食材采购管理不规范。1家学校超出供应商中标供应品类采购,2024年1至6月,该学校从提供“油”的供应商处超范围采购了“黑椒鸡块”,且该供应商提供的该产品实际单价为10.5元/斤,而同期该产品中标供应商中标价为8.5元/斤。三是食材入库验收不规范。审计抽查发现,1家学校在验收蔬菜类食材时,仅对其中1袋称重,乘以袋数后确认重量入库。该验收方式选取的称重样本量少,存在管理漏洞。
(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单位未安排网络安全经费预算。2021年至2023年期间,5家单位未在本部门新建信息化项目预算中安排不低于5%的费用用于相关项目的网络安全事项。二是在信息化建设资金中列支本单位办公费用。2022年至2023年期间,1家单位在信息化建设资金中列支本单位购买宣传用品等办公费用,涉及金额10.20万元。三是未对全区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2021年至2023年,玄武区新建100万元及以上信息化项目共计8个,均未按规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重点对11个集中建设项目、19个已结算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进度款支付不及时。玄武区新体检中心改造工程、紫金山一沟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等5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竣工价款结算。铁北高中新建工程、紫金山一沟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环陵路下穿玄武大道段积淹水改造工程等6个项目均已通过竣工验收,未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工程价款结算。
(三)多计工程费用20.39万元。红山初级中学项目由新玄投资公司委托长城咨询公司进行结算审核,经复核发现维修改造工程多计费用20.39万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中共玄武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及《南京市玄武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在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等审计项目中,持续关注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一是房屋租金未及时确认收入。5家国企2024年未确认当期房租收入,在预收账款科目挂账,涉及金额29.38万元。二是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1家国企将已交付使用的房产,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截至2025年5月底仍未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4612.19万元。三是先开工后签订合同。1家国企于2024年5月10日签订了关于“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总承包合同,监理日志显示中标单位已于2024年4月28日进入部分小区进行施工准备,如搭脚手架等。四是个别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1家国企将“玄武区樱海公寓等15个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概算批复中5个小区的“照明工程”项目直接发包,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五是应收款底数不清。1家国企的业务与财务部门对应收业务管理脱节,抽查发现,截至2024年12月末账外应收款113.22万元。六是大量未达使用年限的车辆,长期堆积待报废。1家国企53辆电动作业车辆(账面显示资产原值215.78万元、净值106.36万元)处于待报废状态,账面反映上述车辆均未达使用年限,仍在计提折旧。七是因车辆维修费用管理不精细导致成本增加。审计抽查发现,1家国企在购买车辆维修服务时,将闲置车辆按在用车辆结算维修费,截至2024年12月末多支付费用108.2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一是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家单位2处移交房产未入账;1家学校2台升降机、2套设备动力电箱及其配置等资产未入账。二是房产闲置。1家单位的2处房产闲置,涉及建筑面积7277平方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一是河长履职不到位。部分河长未按期巡河,存在漏巡缺巡;部分河长未按要求巡河,巡河距离不足一公里。二是项目建设程序倒置。1家单位垃圾分类点项目的立项及批复时间晚于招标时间。
六、徐庄高新区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根据徐庄高新区提供的部门决算汇总报表反映:2024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57亿元。年初预算收入1.38亿元,本年收入预算调增0.66亿元,本年决算收入2.04亿元;年初预算支出1.38亿元,本年支出预算调增0.66亿元,本年决算支出2.04亿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57亿元。2024年,徐庄高新区“三公”经费支出14.6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7.49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7.17万元。
重点审计了徐庄高新区预算执行、重大经济事项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超预算列支培训费。徐庄高新区本级2024年培训费预算金额1万元,账面实际核算培训费1.33万元,超出预算金额0.33万元。
(二)合同签订滞后。审计抽查发现,徐庄高新区本级2份安保服务合同签订日期均为2024年1月,实际服务时间段为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2023年11月至2023年12月,合同签订时间分别滞后5个月、2个月。
七、审计建议
(一)统筹资金高效使用,规范收支管理流程。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动态梳理并盘活长期闲置的结转结余资金,集中用于重点领域和民生项目。规范非税收入收缴,优化资金分配下达机制与审批流程,压缩拨付周期,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现预算收支全流程规范管理。
(二)聚焦核心管理环节,提升财务管控效能。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分离不相容岗位。落实政府采购各项政策要求,规范采购行为,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强化履约监督,提升服务质量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控“三公两费”预算执行,规范列支范围与渠道。
(三)构建监管长效机制,更好保障改善民生。充分发挥主管单位监督职能,指导相关单位依规使用专项资金,强化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数据分析管理,对异常数据及时预警,督促负责人员跟进处理,切实提升监管效能。细化及完善相关制度,着力构建民生资金监管长效机制。
(四)规范工程项目流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加快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与竣工价款结算,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规范工程合同签订与招标程序。及时确认房屋租金收入,督促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核实固定资产账实情况,强化河长履职管理,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