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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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012965803/2025-56806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玄武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5-08-2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南京市玄武区早期人防工程安全性和防护功能检测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文  号:     关 键 词:    南京市;玄武区;复印件;人防工程;社会保障资金;公章;缴纳;南京市玄武区;检测;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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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玄武区早期人防工程安全性和防护功能检测鉴定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玄武区早期人防工程安全性和防护功能检测鉴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按委托方要求,对南京市玄武区6个早期人防工程(面积8216平方米)进行安全性和防护功能检测鉴定,分别出具单个工程检测鉴定报告和整体的检测情况报告,详见项目要求。

    预算金额:12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12万元人民币);响应报价超过者按无效响应处理。

    服务时间:自合同议签定之日起30日历日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近六个月内),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1.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2.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 (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 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具备综合资质,或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的专项资质);具有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8月29日9: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17:30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玄武中心大厦1416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京市玄武区人防工程管理所

    采购联系人:刘工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455号玄武中心大厦1416室

    联系电话:025-83682261


    编辑:娄镇宁

    审核: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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