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44315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组配分类: | 社会组织成立信息 | 体裁分类: | 决定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6-3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准予南京市玄武区常青树颐养中心成立登记决定书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企业单位;相关部门;登记;备案表;南京市;玄武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规定;相关材料;行政许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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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南京市玄武区常青树颐养中心成立登记决定书
范伟、冯贵如等二位发起人:
你们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南京市玄武区常青树颐养中心成立登记。
你单位成立后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请在收到此决定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后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事项,及时将印章备案表、银行账号备案表、登记须知承诺书签字盖章送我局。
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
2025年6月11日
编辑:王圆圆
审核:黄文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