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173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检察院 | 生成日期: | 2025-03-1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整改;巡察;学习;工作;巡察整改;机关党委;主体责任;党组;人民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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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日至5月21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4日,巡察组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区检察党组坚持把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区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要求,高度重视,全盘接受、深刻反思,统一狠抓整改的思想认识。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质效、推动检察工作整体提升的重要契机,推动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融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汇聚合力。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的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推动形成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见效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真改实改,强化措施、压实责任。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意见认真对照检查,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时限,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建立销号管理制度,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 关于“‘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院领导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占比。2024年,院领导累计办案量较上年度提升8%,其中疑难复杂案件占比69%。二是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院领导办案获评市级以上(含条线)典型案例4件,1篇调研文章获评最高检职务犯罪检察实务研讨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2. 关于“检委会质效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组织检察委员会委员专题学习《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检委会工作,保障检委会依法履职召开。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等,学习了解掌握国家大政方针政策,并就在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提出具体意见。二是严格执行检委会例会制度,按照要求定期召开检委会,进行案件讨论和事项研究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检委会工作。
3. 关于“‘四大检察’发展不够均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着力增强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量,开展初任检察官遴选工作专设民行公岗位1个。二是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组织保障“三分离”工作要求,在第五检察部设立行政检察办公室,专司行政检察工作。
4. 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意识。通过党组会、检委会、部门中层会议等多层面开展学习,提升办案能力素养,将“高质效办案”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进一步明确“三书必审”要求,办案部门起诉书、具结书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判决书由专人审查。三是建立流程监控“案件化”办理机制,自主设计审查文书模板,逐案审查监控问题。对198件案件开展流程监控,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25份。四是建立“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政工人事”案件质量评查模式,对66件案件开展评查。对评查问题进行汇总,制发季度分析报告,反馈办案部门,优秀案件、满分案件在院网公示。五是建立与案件质量相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参加优秀办案故事讲述、获评典型案例的纳入贡献度考核;对办案瑕疵较多的检察官开展提醒谈话。
5. 关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邀请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李继方授课,提升全院干警群众工作能力。二是全面梳理2020年以来反映我院相关问题的信访件,查找信访原因,总结经验。三是第五检察部、法警队共同召开信访工作分析会,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深入查找差距不足,分析症结原因,明确努力方向,提升信访工作质效。四是及时规范做好信件收转办理等各项工作流程,均在接收信访材料7日内进行程序性答复,其中移送民事检察部门的信访案件,均在受理3日内作出受理通知书并移送相关部门。五是常态化开展信访风险隐患排查,关键节点每日排查并向政法委报送维稳信息;国庆前后加强对信访风险的排查,每日排查并向市院报送维稳信息。六是积极开展和解调解、普法宣传,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通过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综合施策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6. 关于“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积极营造良好营商和生态环境。2024年,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4件22人,审查起诉33件95人,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二是充分发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发挥刑事检察监督职能,重点开展涉企专项监督活动,推进“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工作。延伸民行检察监督触角,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对辖区内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实地走访,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实际困难,摸排辖区内犯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在矫社区矫正对象,逐案核实是否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督促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履行财产性判项。三是会同区工商联出台《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沟通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各自优势,信息共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切实为玄武区民营企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在徐庄高新区江苏国际数据港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议暨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送法上门,个性化回应需求。
7. 关于“履行社区矫正监督职能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履职工作,增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量;分管领导带队走访辖区司法所,座谈了解日常监管情况,交流社区矫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每月赴社区矫正机构核查新入矫、请假外出、受到处罚的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常态化开展脱漏矫检察,核查新入矫人员情况,监督及时办理入矫,防止出现超期报到和漏矫情形;检察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2次;对不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二是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工作,深入了解社区矫正监管执法情况,对在矫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实现谈话全覆盖。
8.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党组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推进时序和责任部门,其中党组领导班子集体责任17项,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责任14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11项。每年研判2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总结归纳经验做法,重点查摆问题不足,并研究改进措施,部署下一步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全覆盖开展谈心谈话,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督查,对考勤异常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提高干警的纪律意识。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及时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
9.关于“‘一岗双责’意识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经常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谈话提醒。二是定期组织领导班子开展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内控管理制度,严格审批程序。三是组织全院各部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排查,并制定具体的防控措施。
10.关于“内外监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机关纪委工作职能是在纪检监察工委和机关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机关纪委每周转发玄武清风,每月发布玄检清风,提高机关纪委知晓度。二是制定机关党委(纪委)月度培训计划,通过例会组织机关纪委委员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机关纪委委员工作能力,提高内部监督水平。三是结合参加党组会、受理信访举报等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相关职责。四是密切关注全院重点工作完成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早处置。
11.关于“执行上级要求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调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制度》等进行修订,适时查漏补缺。二是常态化开展财务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学习,强化纪律意识,对已入职人员,分部门确保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对于新入职人员,于入职时结合院规章制度、保密教育等同时进行。
12.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全院大会、机关党委会、支部会等,对干警加强宣传和教育。二是在餐厅、电梯厅等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宣传标语,对干警进行潜移默化的熏陶。三是党组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的实施办法》,持续开展争做节约型机关活动。
13.关于“现金使用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近年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定没有超额使用现金的情况,留存库存现金符合要求。二是持续关注日常报销中的现金使用情况,坚决杜绝超额使用现金的现象;对留存库存现金做到动态关注,严格遵守现金使用、留存要求。
14.关于“资产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办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入库、出库手续,资产采购、管理、发放分岗设置、明确到人。二是对院仓库进行清点,摸清库存情况。严格执行流动资产入库登记和出库登记制度,做到入库、出库分人管理,分册登记签字。
15.关于“工会经费使用较为随意”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工会会员集体学习玄工〔2018〕13号,《关于转发
16.关于“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17.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注重做好会前准备,提前3个工作日向各位领导、各部门收集党组会议议题,并向党组书记汇报确认。二是会议议题提前预告与会人员,给与会人员更多时间进行准备和调研。除特殊情况外,会议不临时动议,不增加或取消议题。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会讨论决定问题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18.关于“会议边界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中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进一步了解掌握党组会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党组会的决策和执行等相关要求,党组会聚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充分酝酿思考,提高决策效率。二是严格按照党组会、办公会、检委会的要求召开会议,坚持“三重一大”上党组会、具体工作上办公会、案件问题上检委会,厘清会议边界。
19.关于“思想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党组对《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开展专题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掌握理论学习中心组的组织与职责、学习内容、形式和要求等。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年度计划并认真执行。区机关工委巡学旁听我院中心组学习,并给予肯定。三是定期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将政治学习制度化。
20.关于“集体研讨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的重要手段,严格按照学习计划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定期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二是将理论学习和工作实践紧密结合,学思践悟,集体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在全年学习总次数中的比重超过50%。三是将中层干部纳入学习主体,共同参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
21.关于“学习氛围不浓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党组会一般由检察长领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由班子成员轮流领学、部门中层和员额检察官全体参加集体学习。二是通过视频学习、实境教学、专家解读等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党组成员、部门中层充分发挥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主动交流发言,进一步提升理论学习的质量。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开展学习活动。将全体非党员干警一并纳入学习主体,采用学习活动签到制。四是将干警的支部表现与季度考核、年底评优评先挂钩。
22.关于“日常管理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日常监督管理若干规定责任分解》,加强对全院人员“八小时”内外监督管理。二是完善院《财务管理制度》,根据省检察院《检务保障系统操作手册
23.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年12345热线收到的投诉工单进行排查,逐一就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工作中继续加强沟通,做实释法说理工作。二是通过机关党委(纪委)会会议,加强对作风纪律宣传和教育,提醒接待人员务必注意检察形象,保持好的工作态度。三是由检务督查室、办公室、政治部联合,每季度对会风会纪、上下班情况等工作作风进行检查。
24.关于“关心关爱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干警工作压力大等情况,邀请中大医院、东南大学的专家教授来院开展健康讲座,组织干警参加区羽毛球赛、乒乓球赛、环湖走等文体活动,帮助干警进一步释放压力。二是支部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谈心谈话,形成思想分析报告在院机关党委(纪委)例会上交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机关党委(纪委)、工会每年分层听取干警意见,汇报院党组形成“为干警干实事”清单。三是关注干警工作、家庭、生活,对全院干警和书记员调岗意向进行摸底,了解大家需求。对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结婚干警送去组织上的关心。
25.关于“落实主体责任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围绕主体责任清单,深化“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中心”思路,将党建工作与检察履职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二是院党组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根据上级院规定拟定《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事项》,对机关党委、党支部推进党建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在创新创优“一支部一品牌”上下功夫,在楼层设支部工作展示区,提高干警支部认同感和归属感。“书记项目”《党建引领 守正创新 打造轻罪治理“玄武模式”》获评全市政法系统“党建+业务”融合示范项目并在大会上展示,经验信息被省检察院采用。
26.关于“履职能力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党委和支部委员线上参加市院组织的党务干部培训班。二是每月机关党委例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小课堂”,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怎么开、入党流程等内容,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三是每月机关党委会议,各支部进行月度工作汇报,机关党委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本,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机关党委(纪委)、支部严格按照程序按期换届,进一步配齐配强党务干部队伍。
27.关于“党日活动简单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机关党委每月召开例会,就“三会一课”、党日活动进行小课堂学习,明确相关要求。二是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丰富党日活动形式内容,明确支部党日活动包含专题学习、党建共建活动、社区宣讲、实境学习等。
28.关于“党建资料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对相关人员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二是提高工作标准,进一步规范党组会等会议记录要求。每月检查党建工作台账,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三是建立党建资料归档清单并发给各党支部,年底督促及时按要求归档。
29.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强化对应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三是党组每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按时序进度完成。
30.关于“落实整改要求不全面”问题的整改
一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取得明显成效时限、整改落实到位时限、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二是在班子成员调整时,把巡察整改作为工作交接的重要内容,梳理形成交接清单,全面交接整改事项,持续落实整改责任。三是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以党组会、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形式定期调度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和下一步举措,做到对巡察整改落实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内容,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剖析问题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整改落实情况查找不足,强化整改举措。由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把关。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31.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工作,检委会专题学习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自评、部门评、分管评,推进检察官助理分阶段培养工作,分层分类制定培养方案。二是拓宽人才成长渠道,按照《玄武区检察院青年干警培养实施方案》,通过业务竞赛、跟班学习等十项措施全面提升干警素能。三是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日常发现、动态管理、持续培养、适时推荐的工作机制,推动干警成长成才。
下一步推动措施:持续强化青年干警培养,落实市检察院“108”人才培养方案,按期跟踪我院35周岁以下青年干警学习、工作、生活情况,打造人才“蓄水池”。
32.关于“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坚持新老问题一起治、系统问题一起改,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省检察院认领问题分别建立台账,一体推进整改。二是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做到整改一个,党组会研究一个,对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坚决退回重改。对已经完成整改任务的,不断深化整改成果,先后组织了对“先出差后审批”、“资产管理混乱”等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
下一步推动措施:建立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推动问题整改。检务督察室牵头,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政治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把握好新时代司法理念和实践要求,持续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的思想,坚持一抓到底、一改到底。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任务,持续巩固提升,对未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定期分析、盘点推进,做到销号管理,确保逐一清零见底、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院党组班子负总责,扛起政治责任、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推进,院党组书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牵头院领导对所负责的整改事项“守土尽责”。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协同发力,主动抓、协力抓,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是进一步巩固深化,做到长效常治。按照“解决问题、完善制度、推动工作”的思路,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在整改过程中不断总结,及时以制度的形式把整改成果固定下来,确保问题不再反弹复发。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要求与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等紧密结合,通过巡察整改有力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落实,以推进全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成果检验巡察整改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25-82317668;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8号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意见建议”);电子邮箱:781671523 @qq.com。
中共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