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5-0921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特殊人群服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玄武区“加”“减”“乘”法 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工作规范化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矫正对象;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司法局;民营经济发展;涉民营企业;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服务企业;企业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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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加”“减”“乘”法 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工作规范化
为进一步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范化和人性化,实现社区矫正与企业发展“两不误”。玄武区司法局积极采取“加”“减”“乘”法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强化核查力度,做好涉企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加法”。按时提供外出办理涉企事务的证明材料,明确告知获准外出注意事项及销假制度,通过信息化核查等方式对其实施监管,核实其报备去往的目的地和工作地是否与实际轨迹的契合。截至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因跨区域活动造成脱漏管现象零发生。
二是优化请假流程,做好涉企矫正对象外出审批“减法”。严格贯彻落实《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及服务企业办法(试行)》,搭建 “快捷通路”,依法简化涉企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续假手续,缩短审批时限。自办法实施以来,已批准10名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请假外出57次,批准3名涉民营企业社矫对象经常性跨市县活动外出8次。
三是提供法律支持,做好矫正对象教育帮扶“乘法”。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成立志愿者服务队伍,通过走进企业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聚焦涉企矫正对象的急难愁盼,在严格规范管理的前提下积极为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法律支持,持续助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下一步,玄武区司法局继续将履行司法行政职能与促进经济发展相融合,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从事民企生产经营提供便利,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编辑:雍青
审核:孔红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