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101938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机构设置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12-2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机构设置 | |
内容概览: | |||
在线链接地址: | |||
文件下载: |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和法规,结合实际拟订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全区经营性资产和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负责监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领导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研究制订国有企业改革改制相关政策,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国有资本运营,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强化国有资本引领带动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国有资本有序流转。
(四)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监管企业的领导人进行考核评价与任免,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建立健全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五)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六)指导监管企业董事会建设,向所监管企业委派董事,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及办法制定。
(八)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对区属企业集体资产的监管工作;参与全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负责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区经营性资产管理,负责区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和债务管理。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务资产、机要文电、新闻宣传、会务保障等工作;制定国资办工作目标及相关内控制度;承担信息化建设、信访接待等具体工作;负责国资国企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分层分类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份制改革;指导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拟订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合资等重组方案;提出企业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的改组和组建方案;协调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组织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负责调研课题管理;起草和组织实施国资国企统一监管政策,负责企业章程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国有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建立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协助国有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政策法律问题。
(二)产权与收益管理科
负责全区企业国有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研究并拟定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管理的制度和办法等;承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负责国有(集体)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指导企业集体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国有企业范围内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重大事项的审查、审批和备案;研究制定区属国有企业稽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国有资产重大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组织开展涉及企业国有资产流失问题重大损失专项稽查,分类处置和督办在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需要企业整改的问题,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提出国有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建议;核定下达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负责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指导改制企业国有资产剥离和不良资产核销工作;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体系;负责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解缴国库。牵头涉及负责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信访、举报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等。
(三)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
指导国有企业健全会计、财务管理制度;审查、审批国有企业资金收支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负责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推进国有企业绩效评价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建立与完善全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企业负责人下达年度与任期经营责任目标、进行年度与任期考核,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员工收入分配;负责企业分类、主业核定和重大投融资的审核工作,分类建立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管理机制;负责政策性引导基金的方案审核、运营监督;开展企业投融资情况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向企业委派董事,负责其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区属国有企业债务管理工作。
(四)党群科
牵头组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部门党建、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及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导和推进所监管企业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督促指导所监管企业完善民主管理机制,落实职代会条例等涉及职工维权和维护企业稳定工作,负责投诉、信访等工作。
三、办公地址:珠江路455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五、联系方式:025-83600286
六、负责人姓名:薛惠艳
编辑:潘振浩
审核:刘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