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98766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组配分类: | 民办学校监管 | 体裁分类: | 通报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4年玄武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2024年;玄武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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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玄武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的通知》(宁教监管函[2024]4号)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玄武区教育局委托区民办教育协会和玄武区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组成办学质量督导评估考核组,自2024年6月13日—6月20日对65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了书面材料审核和实地督导评估。现将评估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经集体评估、考核,认定南京贝齐心教育培训中心等58家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为合格单位,南京樱花教育培训中心等4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为限期整改单位,南京瑞普科技专修学校等3家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为不合格单位,南京南多教育培训中心终止办学。
希望各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自律,依法诚信办学,狠抓内涵建设,促进玄武民办教育事业发展。
附件: 2024年玄武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督导评估结果
玄武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8日
编辑:朱振芸
审核: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