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97699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组配分类: | 安全预警 | 体裁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11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信息名称: | “以旧换新”全城行动 共筑城市安全防线倡议书 |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以旧换新;倡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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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旧换新”全城行动 共筑城市安全防线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驻宁机关企事业单位:当前,南京市正大力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为加强源头治理,切实预防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营造和谐平安的城市家园,现发出如下倡议:
现金奖励年底结束,牢牢把握优惠机遇。市民朋友们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搜索“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进入活动专区,及时获取准确信息,了解活动的具体政策、参与办法及优惠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享受补贴。此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覆盖全市上千家销售门店,参与者最高享受600元现金补贴和200元公共交通卡奖励,活动将于年底结束,机会难得。
示范带动凝聚合力,携手共筑安全防线。自2026年1月1日起,我市临时信息牌电动两轮车(含非本市籍)将禁止在本市道路行驶。为尽快淘汰非标车辆,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应积极面向本单位人员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和淘汰置换政策,组织人员参与“以旧换新”活动,加强职工车辆管理,共同营造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浓厚氛围。
主动参与及时换新,安全消费保障出行。请广大市民朋友们高度关注电动自行车使用安全,注重日常养护与检查,科学规范使用。对于不符合新国标、达到报废年限或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满足使用需求的电动自行车,应依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淘汰更新。在日常生活消费中牢记安全意识,选购合规产品,为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城市安全,你我共建;安全城市,你我共享,让我们携手并肩,以实际行动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共享平安美好生活。
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梁媛
审核:姚宇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