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9347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议案 |
发布机构: | 锁金村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4-12-02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街道;产权单位;钢瓦;屋顶;安全隐患;城市管理;改造工程;维修基金;彩钢瓦;新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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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6号建议的答复
吴玉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新庄53号小区修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此建议,街道领导非常重视,责成街道城市管理部具体办理。经与区房产局了解,新庄村55号小区、新庄村53号小区分别于2016年度和2017年度实施了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实施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外立面防水、智能防盗门等项目,故短期内无法再次实施小区改造工程。经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调查了解,目前小区内部分顶楼住户仍存在漏雨现象,部分居民通过自行安装彩钢瓦或其他等方式防漏治漏,虽部分解决了漏水问题,但同时也衍生出彩钢瓦掉落的新风险。街道曾于2021年联合房产部门统一拆除了存在安全隐患的彩钢瓦并对起防水作用的彩钢瓦进行了加固处理,但由于长时间雨水浸泡,导致老旧彩钢瓦锈蚀,新的安全风险又接踵而来。
针对新庄53号小区存在问题,我街道将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巡查力度,将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统一收集。
二是对屋顶漏水、外立面渗水等漏水现象,由街道、社区提供政策指导,产权单位、相关居民等申请使用维修基金予以解决。在处理屋顶漏水的同时,全面拆除屋顶彩钢瓦,消除安全隐患。如维修基金未到位的,督促原产权单位及时补足或由原产权单位自行对公共区域的渗水问题予以处理。
三是对防盗门损坏、楼道灯不亮等物业服务类问题,督促百子物业应修尽修,应换尽换。
感谢您对我街道“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王峣
审核:徐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