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89782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 |
组配分类: | 社会保险信息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19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社会保险政策宣传(2024年11月)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国库资金;缴费工资;养老保险;基数;档次;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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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政策宣传(2024年11月)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目前我省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分为十二档,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选档缴费,详见下图。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为97.6元/月。
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执行时间是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费?
渠道一:线上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我的南京”APP,点击“首页—城乡灵活社保缴纳”快捷菜单或“社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模块;支付宝或微信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进行选档、缴费。
通过线上渠道变更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需同步进行缴费,否则变更无效。
“我的南京”APP社保缴纳界面
支付宝小程序社保缴纳界面
微信小程序社保缴纳界面
温馨提醒:◆1、因与银行费款资金结算工作需要,线上小程序每日20:30至次日7:00系统维护,在此期间无法缴费,请您合理规划缴费时间。◆2、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9年12月13日对外发布的《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时,资金应当从缴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扣划。为确保各项资金安全、快速缴入国库,非银行支付机构提供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时,资金应当从缴款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即APP绑定的银行卡)扣划后直接汇划至国库账户,不能使用APP中的“零钱”、“余额”等缴款。
渠道二:银行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业银行、南京银行、紫金农商银行、溧水农商行等经办银行全市营业网点的柜面办理养老保险选档缴费,或委托银行按月代扣费款,请于每月25日前将足额费款存入签订有效代扣协议的银行账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自愿要求补缴1-9月份缴费基数差额部分的,如何补缴?
因缴费工资指数按年度内总缴费工资计算,对于自愿补缴基数差额的,可在10月份及以后缴费时选择更高档次的缴费基数,实现全年总缴费工资相当,这样参保缴费权益不会受到影响。注意:请在缴费前调高档次,已缴费月份无法再调高档次。
四、往年没参保可补缴吗?
灵活就业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长可按年申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但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转载自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陆斐
审核:郭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