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65803/2024-62694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体裁分类: | 议案 |
发布机构: | 玄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4-07-3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的答复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共场所电梯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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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92号建议的答复
孙永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我局非常重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玄武区公共场所电梯共2203台,涉及学校、商场、医院、火车站、地铁站、文娱展馆等场所。针对辖区内公共场所电梯安全,我局多措并举,全力保障全区公共场所电梯平稳安全运行。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加大“两个规定”落实力度。常态化组织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召开现场培训会,宣贯“两个规定”内容,要求使用单位落实“三类人、三件事”,配备安全总监、安全员,有效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二是开展电梯安全检查,建立健全电梯隐患排查整治机制。我局每年均将公共场所电梯列入年度特种设备常规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名录,突出春节、国庆、两会等重点时段,制定了重点时段专项检查计划和应急预案,建立属地分局巡查、区局重点抽查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车站、地铁站、商业综合体等公众聚集场所电梯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保障了重点时段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平稳运行。2024年上半年,为吸取外地电梯事故教训,我局开展了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排查全区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38家、电梯80余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夜查行动,制定夜查工作方案,精准突出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监管重点,对夜间连续工作的地铁站、车站、商场等电梯使用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夜查行动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次、公共场所电梯70余台。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安全乘梯意识。围绕人民群众乘梯安全,抓住电梯安全本质,通过明确职责、提升维保水平、群众参与等方式,切实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守护百姓用梯安全。充分利用广场活动、应急演练、媒体宣传等方式向市民群众普及电梯使用安全知识,大力开展电梯使用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科普和警示教育,提高电梯安全的社会关注度。2024年,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活动,我局“送课上门”,向外卖人员及其子女宣讲电梯安全使用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公共场所电梯的安全监管,保障全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平稳运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乘梯做好守护。
感谢您对我区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编辑:李自强
审核:杜梅